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2026年5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6月2日在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
亲自出席董事13名,赵晶晶、李颖琦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委托出席
董事2名,姚威、李巍董事因其他公务分别委托张铭文、刘俏董事代
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股息发放日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一期优先股股
东派发现金股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按照
票面股息率3.60%计算,共计人民币7.20亿元(含税)。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于股息发放日按照发行条款向第二期优先股股
东派发现金股息,计息期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0日,按照
票面股息率4.01%计算,共计人民币4.01亿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第一、二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一期、第
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
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债券发行规划和相关授
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后24个月内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资本债券
(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或二级资本债券),总计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1,200亿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境内物理网点建设
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对外捐赠计划》的
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捐赠支持定点帮扶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行捐赠支持定点帮扶工作,捐赠金额为人民币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关于为关联法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利军、崔勇、郝成、齐晔、杨兵兵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八、关于为关联法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晶晶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独立董事对第七、八项议案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
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
律法规、监管部门及本行的有关规定,并已依法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九、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大股东评
估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报送金融监管总局,并向股东会报告。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主要股东评
估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报送金融监管总局。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有关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的相关事项安排,本行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