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录: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1 21:07: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ST易录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华录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
作出的(2026)京01破申40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
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
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7)。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
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
生影响。
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有助于消除公司因2025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
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现就易华录预重整案债权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易华录债权人应于2026年6月28日(含当日)前,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
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
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为减少各债权人出行压力,此次申报采取“线上提交+线下邮寄”的方式进
行。债权人完成线上网络提交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请债权人接到临时管理人电话通知后,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
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
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
申报债权。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5968201
  联系人:易华录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5010591279、15010591029
  工作邮箱:ehualuguanliren@vip.163.com
  工作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华录大厦9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如未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的债权
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
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
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后继续有效。
  (二)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易华录预重整相关事项并行使权利。
  (三)如未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易华录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
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的材料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
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
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本通知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易
华录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
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债权)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风险提示
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
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存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等
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无法确定本次立案事项是否会对公司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实施产
生影响。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
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
款第二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前冠以“*ST”字样)。
  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第10.3.11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
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月25日披露的《关于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2026-034)。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
问题面临多家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案件因诉前保全措施导致公司及子公
司部分资产受限,公司包括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在内的30余个银行账户已被法
院冻结,对公司日常收支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
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
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现金流压力。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易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