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份 133,390,57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
发人民币 13,339,057.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390,57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9 日(星期二)。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尚在进行中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等将进行对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 89 号;
咨询联系人:陆莎莎、李颢;
咨询电话:0571-22806190;
传真电话:0571-22806116。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