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2 证券简称:福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20 人,代表股份 175,692,3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967%。其中: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
份总数的 0.29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代理人 311 人,代表股份 22,492,3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96%。其中: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9%。
权股份总数的 0.296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4%;
反对 358,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0%;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93%;反对 358,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31%;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7%;
反对 364,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3%;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95%;反对 364,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94%;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9%;
反对 361,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6%;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86%;反对 361,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60%;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7%;
反对 354,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9%;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15%;反对 354,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7%;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湃亚(浙江)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王内利、王学林、王恩伟、陈卫、叶
裕、冯炯、杭州纷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福蕴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王内芝、陈琼、XU QING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
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同意 4,8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71%;反
对 37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95%;弃权 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8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71%;反对 37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95%;弃权 1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正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
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同意 170,8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3%;
反对 35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5%;弃权 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7,6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89%;反对 356,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8%;弃权 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81%;
反对 353,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1%;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51%;反对 353,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05%;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2%;
反对 36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9%;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68%;反对 361,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7%;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2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9%;
反对 365,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9%;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0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95%;反对 365,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38%;弃权 2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5,3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1%;
反对 35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6%;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66%;反对 35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05%;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