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6-02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德龙激光”)于 2026 年 5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事宜。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24,750.89 24,000.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首次公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与外部证券服务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聘请的外部证券
服务机构不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条件,公司决定终止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四、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