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与中国进出
口银行厦门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
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
(中文名称:印尼长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长塑”、“债务人”)与
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70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信额度在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为保证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
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将根据业务发
展及生产经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为 20.7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括新增担保、原有担保的展期
或续保、及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新增
不超过 15 亿元(包含本数)担保额度,其中新增不超过 12 亿元(包含本数)担
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含新设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印尼长塑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近日,公
司为印尼长塑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 51,3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担保
被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金 额 占 上
担 与本 经审批可
担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 累计担保 市 公 司 最 担保
保 公司 用担保额
保 资产负债 担保金额 金额(含本 近 一 期 经 类型
方 关系 度
方 率 次新增) 审 计 净 资
产比例
中 印 全资
连带
仑 尼 三级
新 长 子公
保证
材 塑 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
成立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6,100 亿印度尼西亚盾
注册编号 1509230000952
董事 余叶
Jl. Surya Utama Kav. I-71A, Suryacipta City Of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Industry, Desa/Kelurahan Mulyasari, Kec.
经营地
Ciampel, Kab. Karawang, Provinsi. Jawa Barat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1%股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长塑(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99%股权
主营业务 BOPA 薄膜的生产和销售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计) 计)
资产总额 52,640.95 69,530.36
负债总额 34,175.46 47,555.5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410.96 32,762.06
流动负债总额 4,788.46 14,937.88
净资产 18,465.49 21,974.80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0.00 0.00
裁事项)
营业收入 0.00 1,745.80
利润总额 -397.40 262.39
净利润 -313.43 204.67
信用等级情况 资信良好 资信良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印尼长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与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
的《保证合同》(编号:HETO22100001020260300000002BZ01)主要内容如下:
HETO22100001020260300000002 的借款合同(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境外借
款人版)。
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 513,000,000.00 元((大写)伍亿壹仟叁
佰万元人民币);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
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担
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印尼长塑为公司全资三
级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
动的顺利进行。前述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
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人民币 20.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90%;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1.3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47.1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