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权日:2026 年 5 月 27 日
? 预留授予数量:6,086,657 份
? 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后):6.64 元/份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为 2026 年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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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披露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二)202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四)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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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告。
(六)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登记完成。
(七)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
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人调
整 为 28 人 ; 本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予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40,686,657 份 调 整 为
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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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本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从 6.65 元/份调整到 6.64 元/份。
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管理
办法》《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已获授的合计 3,146,290 份股票期权将进行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8 人调整为 27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
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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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
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86,657 份股票期权。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 60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 授予日与首次可
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
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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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 3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的行权期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
至下一个行权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
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增长率(A)
行权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6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或净利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1%或净利
预留授予
润增长率不低于115%,且上述 润增长率不低于113%,且上述
第一个行权期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7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或净利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或净利
预留授予
润增长率不低于122%,且上述 润增长率不低于120%,且上述
第二个行权期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预留授予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业 以2024年为基数,2028年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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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行权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5%或净利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或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133%,且上述 润增长率不低于130%,且上述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指标
A≥Am 100%
公司业绩考核
An≤A<Am A/Am
指标增长率(A)
A<An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下同)
;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
利润增长率指标完成度的孰高者;因基期净利润为负数,净利润增长率计算采用绝对值处理,计算公式为
(本期金额-基期金额)÷基期金额绝对值;
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同行业指中证行业(2021)分类“通信服务-通信设
备 及 技术 服 务 -通 信 设备 - 通 信 终端 设 备 及 组件 ” ; 对 标企 业 包 括 鼎汉 技 术 (300011.SZ )、 航 天智 装
(300455.SZ)、世纪瑞尔(300150.SZ)
、达华智能(002512.SZ)
;
若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
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
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
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参照公司有关绩效管理制度
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行权的比
例。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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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B+及以上 B 及以下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0
各行权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
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
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获授的预留部分 占本激励计划本次注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销前授予股票期权总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份) 数的比例
董事、董事会
范誉舒馨 400,000 1.04% 0.05%
秘书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共【23】人)
合计 6,086,657 15.90% 0.8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配偶、父母、子女。
五、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
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
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用该模型对拟授予预留的 6,086,657 份股
票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最终价格以实际授予日收盘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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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日的期限);
月、24 个月、36 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
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
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六、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七、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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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依据《管理办法》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27 日
为预留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86,657 份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后)为 6.64 元/份。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
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授予对象和行权价格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查意见;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