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6-03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 至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243 名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327,620,77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42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计 240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761,7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11%。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件未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7,4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347%;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510,7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550%;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33,6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02%。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233,5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9.3842%;反对股份数 510,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7259%;弃权股份数 3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99%。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70,2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0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67,3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41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24,2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73%。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09,8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324%;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38,6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33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13,3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344%。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04,1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307%;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44,3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34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113,3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344%。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60,6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47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39,9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33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61,2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8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35,6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403%;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59,7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39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66,4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251,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0.4079%;反对股份数 459,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8573%;弃权股份数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48%。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96,5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8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30,1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30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35,1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07%。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312,6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3.8333%;反对股份数 430,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1924%;弃权股份数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3%。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21,5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360%;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508,5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544%;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31,7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96%。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67,3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49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61,4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401%;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33,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00%。
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49,765,709 股(关联股东南
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213,6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的 1.016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
数 24,1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
数的 0.046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229,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9.1704%;反对股份数 524,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4740%;弃权股份数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6%。
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277,855,062 股(关联股东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
数 1,266,2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
总数的 99.822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
对股份数 471,6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0.1687%;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
弃权股份数 23,9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0085%。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282,3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2.1290%;反对股份数 47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5267%;弃权股份数 2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3%。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178,6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230%;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524,6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593%;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58,5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78%。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194,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7.2017%;反对股份数 524,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5078%;弃权股份数 5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5%。
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171,0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207%;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566,6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720%;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24,1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187,1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6.7743%;反对股份数 566,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8702%;弃权股份数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56%。
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68,3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50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465,6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414%;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27,8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
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20,771 股,网络投票
表决同意股份数 1,200,051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8295%;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
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533,906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1621%;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27,8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宇婷、葛炜燕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