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21: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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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
                     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5 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13,580 股。其中,截至 2024 年 5
月 3 日,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 404,031 股。根据回购股
份方案,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披
露 12 个月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前述公告披露后 3 年内完成出售。
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或转让上述股份。
   ?   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回购股份目的已实现,为妥善处置本次已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以下
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用途,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总股本的 0.28%),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913,580股
持股比例         0.6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13,580股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股东名称
                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4,031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04,031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12 月 1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安排进行出售,所得资金将
拟减持原因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披露《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49),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913,580 股,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数为 404,031 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披露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前述公告披露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规
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被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
的议案》。
告书》的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本次出售将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已回购股份不超过 404,03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8%。
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如完成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按照出售股数上限 404,031 股测算,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由 913,580 股变更为 509,549 股,持股比例将由
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等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售价与回购成本之间的差额,将计入公司资本
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数量        原因说明
杨彪        董事会秘书   2026 年 1 月 21 10,000 股   股权激励实施
                  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
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
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
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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