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6-02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3,841,2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
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100,688,872.9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致;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3,841,24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重庆高新创投红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同红马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
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部分股东在承
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7.10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