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权 利 , 202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以 596,312,640 股 为 基 数 ( 即 公 司 总 股 本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29,815,63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815,632 元/599,074,678 股=0.0497694 元。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7694 元/股。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
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 599,074,678 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
(含税)。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的或因回购股份库存股有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
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
(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公司股东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
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38 元/股。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6.38 元/股调整为 6.25 元/股。
元/股调整为 6.17 元/股。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
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04 元/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99 元/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5.99 元/股
调整为 5.94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
价格由 5.94 元/股调整为 5.89 元/股。
权利,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596,312,640 股为
基数(即公司总股本 599,074,678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金股利 29,815,63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9,815,632 元
=596,312,640 股×0.05 元/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815,632 元/599,074,678 股=0.0497694 元。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769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 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曾君 高永恒
咨询电话:0760-28189998
传真电话:0760-2820364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