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
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
担保。同时,上述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
失 效 。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情况进展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进出口”)与工商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等主合同项下形成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余额人民币壹亿元,其中包含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务提供担保的最高余额 5,000 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24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新签担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新 保合同金额 保后已
担保方 是否 前已实际 截至目前
批准担 签担保 占上市公司 实际签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关联 签署担保 可用担保
保额度 合同金 最近一期经 署担保
例 担保 合同的金 额度
额 审计净资产 合同的
额
比例 金额
广东联域进出
联域股份 100% 60,000 - - - 26,600 26,600 33,400
口有限公司
广东联域智能
联域股份 100% 30,000 - - - 24,000 21,000 9,000
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域进
联域股份 100% 30,000 10,000 8.19% 否 22,500 27,500 2,500
出口有限公司
香港联域照明
联域股份 100% 30,000 - - - - - 30,000
有限公司
联域(越南)
联域股份 100% 30,000 - - - - - 30,000
电子有限公司
合计 180,000 10,000 8.19% - 73,100 75,100 104,900
注:1、本次深圳进出口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高担保余额人民币壹亿元包
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公告中涉及的最高担保余额 5,000 万元。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披露的公告中涉及的公司为联域智能在招商银行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为 3,000 万元的担保,合同已到期。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工业城 6 栋 201
金属结构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模具
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无。
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127.92 7,393.44
总负债 4,052.57 7,349.61
净资产 75.34 43.83
资产负债率 98.17% 99.41%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48.02 3,382.92
利润总额 -24.66 -31.51
净利润 -24.66 -31.51
注: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
行依据与深圳市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
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
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
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上述最高余额,是指在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
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
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
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
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等)。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
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
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
自工商银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
工商银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
证期间为自工商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
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已审批担保额度为 180,000 万元,约
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49%。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签署担保合同
的金额为 75,1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1.5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