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51,606,4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912%)的共青城亿科合
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科合融”)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3,678,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80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亿科合融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亿科合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的比例
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606,485 6.7912%
合计 51,606,485 6.791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亿科合融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3,678,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0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科合融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
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亿科合融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共青城亿科合思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科合思”)、共青城亿科合达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科合达”)、共青城亿科合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科合拓”),以及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承诺期限:
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2023 年 4 月 10 日
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 -2026 年 4 月 9 日
亿科合融 关于股份锁定
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
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正常履行
述承诺。
承诺 中,承诺方严格
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有关本企业 现违反有关承诺
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减持意向的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 的情形。
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
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本
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担相应责任。
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 2023 年 4 月 10 日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 -2026 年 4 月 9 日
亿科合思、 关于股份锁定
亿科合达、 及减持意向的 守上述承诺。
承诺正常履行
亿科合拓 承诺 3、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进行股份减持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 中,承诺方严格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履行承诺,未出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现违反有关承诺
的情形。
担相应责任。
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要求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 2023 年 4 月 10 日
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 -2026 年 4 月 9 日
承诺。
承诺正常履行
间接持有公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履行承诺,未出
司股份的董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现违反有关承诺
事、原监事、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 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 关于股份锁定 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存在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存在上市
员周继国、 及减持意向的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后 6 个月内,公
刘迅、张文 承诺 规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司股票连续 20 个
学、肇敏、
周杰、陈红
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 均低于发行价,
星、姜帆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发行人 或者上市后 6 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将在就任相关职 月期末收盘价低
务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述承诺: 于 发 行 价 的 情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2) 形,中国电子所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 持公司股票的锁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 定 期 限 无 需 延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但,因司法强制执行、继 长。
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本条承诺转
让比例的限制。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应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调整)。
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公告程序前
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计划减持事宜不会导致上述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二)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
发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
人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关联 长期有效
亿科合融 关于规范及
减少关联交 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承诺正常履行中,
易的承诺 的市场原则以及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企业及本
承诺方严格履行承
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发行人给予比在同等条件下市场
诺,未出现违反有
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关承诺的情形。
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如有)。
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所有损
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计划减持事宜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亿科合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亿科合融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亿科合融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