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19: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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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
         (公告编号:2026-030),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
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交易所官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
知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6-036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国华路 6 号)。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由公司副董事长唐道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86,941,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3.5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4,178,8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
份 12,762,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5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8,543,07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44,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44,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7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2%;
反对 6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74,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29,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1,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44,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00,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3%;
反对 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2,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29,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1,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29,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1,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11,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2%;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11,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2%;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929,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1,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2.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44,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3.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44,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3%;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14.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11,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22%;
反对 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唐圣卫、唐道远、张勇、王斌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5,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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