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874,81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874,81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同意股数 61,874,81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874,81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874,81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874,81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305,79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丁云龙、丁振芳、无锡方晟实业有限公司、丁振红、张卫锋、王
斌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万梁浩、赵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广发(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