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因有效期届满而自动失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
次发行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对
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
了调整。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公布以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
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
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
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
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上述延长议
案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未能获得出席股东
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因此未通过该延长提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已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因有效期届满而自动失效。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
止本次发行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因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且延长议案未
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所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稳定发
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安排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后,将申请
撤回申请文件,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等相关协议自动终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继续聚焦主业
发展,不断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