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之光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5 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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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29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之光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金额:认缴出资本金 8,000 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法院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二审判
决为终审判决。2024 年,根据一审判决,公司已对诉讼涉及的出资本金 8,000 万
元及相关利息计提预计负债 10,193.17 万元。2025 年,根据二审判决,法院已
对公司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 1.04 亿元。本次裁定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损益和
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民申 464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历史情况
件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4 月 20 日、
月 3 日、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公告)。
   (一)起诉及一审判决/裁定情况
称“世纪之光”“原告”)、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
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民
事诉状》,请求判令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世纪之光缴付认缴出资本金
由二被告承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公
司(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世纪之光
缴纳出资款 8,0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被告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
述债务承担补充责任,驳回原告世纪之光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原告重庆长寿经
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披露的公告)。
初 26749 号民事判决,公司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5 月 18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
回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渝 0103 民初 32828 号],因原告世纪之光申请变更诉讼请求,重庆市渝中区人民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原告重新起诉及一审判决情况
起诉状》,以减资纠纷为由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
一审判决:公司(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减资 8,000 万元的行为不发生
效力,向原告世纪之光赔偿 8,0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世纪之
光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12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三)公司上诉情况
号]民事判决结果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
决,改判驳回世纪之光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二审判决情况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 月 9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
案进行审理,并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公告)。
  (五)财产保全情况
行,法院对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实施超额冻结,并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 1.05 亿
元(后续有部分退回)。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原被冻结的相关银行账户
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
的公告)。
  二、本次案件进展情况
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渝民申 4640 号],法
院认为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
定的情形,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2024 年,根据一审判决,
公司已对诉讼涉及的出资本金 8,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计提预计负债 10,193.17
万元。2025 年,根据二审判决,法院已对公司执行全部诉讼金额共计 1.04 亿元。
本次裁定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损益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渝民申 4640 号]。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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