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被担保客户汕头市新三和纺织有限公司还款出现逾
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部分本金及相关费用 77,922.27 元,剩余未偿还
金额 1,040,435.35 元,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6,511.68 万
元。保荐人提请公司注意买方信贷担保中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还款
能力,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追偿已代为偿还金额,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
附件:
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