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楼三楼会议室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2026 年 5 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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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含股东代理人,下同)情况如下: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4 人,代表公司股份 281,015,79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227%。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9,694,77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9725%。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1,02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50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8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1,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502%。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
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监
票,其中,网络投票的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进行确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了有效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为 279,98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9%;反对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54%;反对 1,02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3660%;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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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为 279,98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9%;反对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54%;反对 1,02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3660%;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为 279,98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9%;反对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54%;反对 1,02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3660%;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为 280,024,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4%;反对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58%;反对 97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4.0655%;弃权 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为 280,573,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5%;反对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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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016%;反对 429,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5218%;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为 279,978,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8%;反对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83%;反对 1,024,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7.5552%;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同意为 279,978,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8%;反对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07%;反对 1,035,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8.4106%;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为 279,981,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9%;反对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954%;反对 1,033,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8.2214%;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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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汪佳慧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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