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0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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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5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 800 万元(含) 和回购价格上限 22.5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 355,55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600 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
限 22.5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 266,66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资金为人民币 24,273.9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69%。若按回购金额总额上限 800
万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的 0.60%、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0.69%、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 3.30%,占比均不大。本次回购不会对公
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5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800 万元(含) 和回
购价格上限 22.5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约 355,55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600 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22.5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
购约 266,66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具体回购股份注销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
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
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国储能大厦 56 层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媛媛、林秀雯
  联系电话:0755-28588566
  联系邮箱:board@rapoo.com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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