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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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为保证董
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
求,会议通知于当天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唐均君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同意选举唐均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长唐均君先生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技
术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
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结合公司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设立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选举相应委员及召集人,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计委员会:俞纪明先生(召集人)、蔡晓虹先生、应晓明先生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委员会:蔡晓虹先生(召集人)、俞纪明先生、孙莉军女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蔡晓虹先生(召集人)、应晓明先生、宁志军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战略与 ESG 委员会:唐均君先生(召集人)、应晓明先生、李江先生、
宁志军先生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技
术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因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的工作需要,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确认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类型如下:
  (1)唐均君先生、刘惠然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2)应晓明先生、李江先生、孙莉军女士、芮大勇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3)俞纪明先生、蔡晓虹先生、宁志军先生、阮添士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
  对于目前尚未完成相关程序正式就任的董事,其董事类型的确认自该等董事
正式就任起生效;对于其他董事类型的确认于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生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惠然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技
术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正妍女士、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
聘任李凤玲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陈志宏先生为公司首席
技术官,同意聘任陈佳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王正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李凤玲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任陈志宏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聘任陈佳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子议案(1)(2)(3)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
总会计师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技
术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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