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88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0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399,5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聘公司
度审计
机构的
议案
司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
派预案
的议案
订公司<
董事、高
级管理
人员薪
酬管理
制度>的
议案
度董事
及高级
管理人
员薪酬
方案的
议案
立董事
度津贴
方案的
议案
司以自
有闲置
资金进
行委托
理财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从灿、王天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二)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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