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集团: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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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
第 7559 号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为 53,782,993.13 元,资本公积为 1,925,601,153.18 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
积 53,782,993.13 元和资本公积 17,160,056.42 元,两项合计 70,943,049.55 元用于
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
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
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
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担保。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议室
月 4 日(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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