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0 0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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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简称:乔锋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3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园华路103号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修华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乔锋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股份89,28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3.93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3,451,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0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9,283,42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68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45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
股份5,831,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2%。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了见证。
  (四)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7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
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79,4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7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
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79,7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7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
对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79,7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0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8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1,3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8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9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9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9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9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9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4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4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4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8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
对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80,4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27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
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2,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9,279,82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章思琴律师、高巧儿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或
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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