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20: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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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6-022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 3,6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将由 1,020,000,074.00 股变更为 1,016,400,074.00 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
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每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13:00-17:00
发区上板城园区(东区 9 号)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综合管理部(证券)
   联系人:修志新
   邮政编码:067000
   联系电话:0314-2128181
   传真号码:0314-2059100
   电子邮箱:lolozq@lolo.com.cn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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