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 3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85 人,代表股份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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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共 计 681 人 , 代 表 股 份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680 人,代表股份 5,513,7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5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82,62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95%;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同意 184,886,9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6%;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同意 182,613,3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42%;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同意 182,421,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09%;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关联股东蔡卫东先生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 1,709,8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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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82,981,2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7%;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同意 184,427,5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20%;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
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关联
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 178,332,2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同意 6,087,9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793%;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378,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043%;反对 97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301%;弃权 1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55%。
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关联
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 178,332,2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同意 6,439,9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522%;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73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883%;反对 631,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68%;弃权 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9%。
同意 182,517,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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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2,887,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61%;弃权
同意 184,79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
反对 61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8%;弃权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748,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130%;反对 61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66%;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05%。
同意 184,717,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81%;
反对 660,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9%;弃权
本次股东会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以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
登在 2026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