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 用友网络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8: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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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 2026-032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北京用友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数能”)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或“公司”)全资
       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 8,6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不属于用友网络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司关于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拟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申请 20,000 万
元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用友网络关于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 2026-005)。
  近日,公司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申
请借款 8,600 万元并签订了《企业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用友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数能”)与中关村银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用友数能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用友数能已履行了其内部审
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01760P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41,699.7409 万(元)
  成立日期:1995-01-18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大数据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
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用友数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方式持有其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31,280,327     21,132,505,027
   负债总额          12,383,322,023     12,626,049,658
  归母净资产             7,598,565,044    6,895,445,231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81,696,358    1,459,299,286
  归母净利润        -1,389,222,622    -722,584,93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用友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8,6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合同要素条款第一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
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
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不属于用友网络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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