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18: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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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6-020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号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36,648,0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36%。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6,648,01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3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2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25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35,427,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1067%;反对 1,0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426%;弃权 2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0824%;反对 1,0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4.0376%;弃权 2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88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428,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1073%;反对 1,00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382%;弃权 2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1013%;反对 1,00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3.8955%;弃权 2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00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428,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1073%;反对 1,0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412%;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0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1013%;反对 1,01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3.9950%;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90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75,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684%;反对 1,0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11%;弃权 1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9.8434%;反对 1,08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6082%;弃权 1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484%。
  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393,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817%;反对 1,08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24%;弃权 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0.2722%;反对 1,08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6509%;弃权 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07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05,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176%;反对 1,17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8564%;弃权 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8.1994%;反对 1,1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7.7237%;弃权 1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076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82,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736%;反对 1,0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31%;弃权 1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0.0116%;反对 1,0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6746%;弃权 1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31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27,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337%;反对 1,08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35%;弃权 2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7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8.7205%;反对 1,08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6864%;弃权 2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59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87,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772%;反对 1,0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794%;弃权 1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4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0.1277%;反对 1,0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2292%;弃权 1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64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84,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756%;反对 1,08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32%;弃权 17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3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0.0756%;反对 1,08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6769%;弃权 17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24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391,8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0807%;反对 1,08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7928%;弃权 1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96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0.2414%;反对 1,08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5.6651%;弃权 1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09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5,458,6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1296%;反对 9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5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71.8238%;反对 97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23.1351%;弃权 2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5.04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琼律师、董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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