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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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无锡华东重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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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
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
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
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
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无
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
式、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参会人员、
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式等。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 时在无锡市高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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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508 号华发大厦 B 座 24 楼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杰先
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对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之股东账户
卡、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证明及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等资料进行了核对与查验,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共 238 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5,679,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810%。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共 3 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9,202,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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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 0.6429%。(根据股东周文元签署的《表决权放弃
协议》,周文元在协议约定弃权期间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
公司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周文元
共持有公司 115,286 股股份,故该部分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07,575,355 股。)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全部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提供的
资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43,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8%;反对 365,9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3%;
弃权 169,90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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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41,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285%;反对 365,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46,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92%;反对 384,3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
弃权 148,70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44,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717%;反对 38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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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21,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8%;反对 383,4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4%;
弃权 174,40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9,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889%;反对 38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16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1%;反对 3,457,56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89%;弃权 53,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66,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8022% ; 反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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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53.3765%;弃权 5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的 0.82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
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966,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00%;反对 3,457,561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89%;
弃权 255,70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2.6761% ; 反 对
数的 53.3765%;弃权 25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474%。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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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4,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6%;反对 549,3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8%;弃权 45,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2,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130%;反对 54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04,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26%;反对 512,6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1%;弃权 62,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2,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172%;反对 512,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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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30,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1%;反对 496,6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3%;弃权 52,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28,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185%;反对 49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20,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4%;反对 496,6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3%;弃权 62,800 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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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8,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642%;反对 49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
确定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03,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18%;反对 513,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9%;弃权 62,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1,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33%;反对 51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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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03,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18%;反对 513,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9%;弃权 62,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1,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33%;反对 51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12,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9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52,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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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0,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422%;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02,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9%;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62,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0,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878%;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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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99,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89%;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65,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97,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508%;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0,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9%;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8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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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7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482%;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5,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0%;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8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73,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787%;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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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90,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7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02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5,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67%;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79,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3,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331%;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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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90,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7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02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8%;反对 516,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5%;弃权 74,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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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6,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717%;反对 516,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9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6%;反对 513,1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6%;弃权 75,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11%;反对 513,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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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3,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45%;反对 51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81,80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1,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945%;反对 5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结果:均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9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7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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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11%;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9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7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11%;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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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0%;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8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7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67%;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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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0%;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8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7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67%;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30%;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83,600 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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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79,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667%;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87,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77%;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8%;弃权 78,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5,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516%;反对 514,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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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
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172,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20%;反对 433,103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4%;弃权 73,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70,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777%;反对 433,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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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翁杰先生、徐大鹏先生、黄
羽女士、陶俊清先生、朱会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0,599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7.90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58,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551%。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0,58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7.90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58,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54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2,59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7.91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0,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85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0,583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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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数的 97.90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58,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548%。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0,65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7.90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58,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559%。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苏晓东先生、蔡建先生、周
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654,686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8.24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2,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8.7388%。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2,078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7.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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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0,0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779%。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262,07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7.91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60,0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62.6779%。
综合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结果如
下: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全部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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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签署页)
江苏金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承办律师:
袁红兵 秦党亲
承办律师:
袁红兵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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