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2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5 月 12 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
报告》。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
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515,414,0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5.00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转增 231,936,318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 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747,350,359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拟于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前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拟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 本 次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 含 预 留 )
=(P0-V)÷(1+n)=(32.46-0.5)÷(1+0.45)≈22.04 元/股(按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2.46 元/股调整为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 本 次 调 整 后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首 次 授 予 数 量 =Q0×(1 +
n)=487.00×(1+0.45)=706.15 万股;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Q0×(1
+n)=100.00×(1+0.45)=145.00 万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总量由 587.00 万股调整至 851.15 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预留授予数量由 100.00 万股调整至 145.00 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
量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
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性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安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
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