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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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十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十
届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
号公司本部 2 号楼九楼第二会议室,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
公司董事刘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
立董事钱世政先生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结果,刘德学先生、刘
超先生、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秦永慧先生、钱世政先生、王生龙先
生、熊慧女士、鲁清仿先生与公司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
(组)长联席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王向红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选举刘德学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下同)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
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刘超先生、王生龙先生、熊慧女士为
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超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钱世政先生、秦永慧先生、熊慧女士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钱世政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
人)。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秦永慧先生、王生龙先生、刘超先生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秦永慧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经公司董事会推选,选举鲁清仿先生、钱世政先生、刘德学先
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鲁清仿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
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刘德学先生提
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文章先生为总经理、李元
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元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三票
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
师及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张文章先生提
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常振先生、刘
京领先生、刘子成先生、冯英博先生、陈凯先生、程欢先生、曹锋
先生为副总经理,陈光先生为总会计师,曹广远先生为安全监察与
应急管理局局长,程欢先生兼任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三票
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以三
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此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肖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肖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
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三、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Lyx5123@16 河 南 省 永
李元勋    董事会秘书   0370-6062466   0370-6062722               城市东城
                                                         区东环路
                                             shenhuogufe 北 段 369
肖 雷   证券事务代表   0370-6062933   0370-6062722
                                              n@163.com 号
 附件二:公司第十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刘德学先生,1976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现安徽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
 师。1999 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生产科科员、财务部副主
 办,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副科长、科长、部长助理,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
 部长,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国贸”)财
 务部部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
 部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5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会计师;2020 年 8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公司参股公司广西
 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铝业”)董事;2021 年
 任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公司参股公司郑州煤
 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郑精煤”)监
 事;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公司参股公司国能民权热电有限
 公司监事;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利达”)董事;2024 年 2 月至 2025 年 5 月,
 任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建安”)董事;
 今,任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6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5,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德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刘德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刘超先生,1980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参加工作,
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安检科副科长、生产科副科长、综采二队党
支部书记,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兴隆公司”)调度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运营管
理部部长;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公司下属新疆神火煤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2025 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公司下属新疆神火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202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6 年 1 月
至今,任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1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刘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伟先生,1970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学博士,副教授。1993 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
城建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永城市副市长、神火
集团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07 年至 2022 年 9 月,任神火集团党委委
员;2017 年 3 月至今,任神火集团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
下属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董事;2017 年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新利达董事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副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记;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神火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张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四)王向红女士,197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中央党校,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92 年参加工作,
曾任洛阳石油一公司金属结构厂技术员,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科
员、副主办、科长、副主任、主任、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公司
下属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神火集团党
委委员;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下属神火国贸党委书
记、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纪委书记;2020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1 年 1 月至今,任
公司下属上海神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神
火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工会
主席;2023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25 年 10 月
至今,任公司职工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向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向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王向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秦永慧先生,197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1998 年参加工作,曾任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北京融信泽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
监,澜溪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
问、高级顾问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今,任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
今,任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永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钱世政先生,1952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83 年参加工作,曾
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副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2 年 7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返
聘教授;2016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6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世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七)王生龙先生,196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
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所项目
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资
本市场顾问助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中瑞世联
资产评估集团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中全资产
评估(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7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中国
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2026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生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八)熊慧女士,1968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学硕士,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正高级
工程师。1990 年参加工作,曾任西安电力整流器厂助理工程师,沈
阳工业学院讲师,航空总医院职员,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电讯部经理、综合部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03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铝部首席专家;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创新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6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九)鲁清仿先生,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92 年参加
工作,曾任平顶山建设银行员工、平顶山中正泰电子有限公司总经
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2 年 9 月至今,任河南大学商学院副教
授;2026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清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十)张文章先生,1977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6 年参加
工作,曾任公司下属葛店煤矿通讯安全监测站副站长、通风区常务
副区长、副科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安监部安全检查科科长,公司
下属葛店煤矿副总工程师,公司企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河南有色金
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董事;2020 年 7 月至
神火”)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
任公司下属上海铝箔董事、神火国贸执行董事、新疆煤电执行董
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云南神火董事长;202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安徽相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相邦”)董事;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神火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49,6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文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张文章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十一)常振先生,196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0 年参加工
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劳资科科员、副科长,神火集团劳动人
事部合同管理副主办、劳动工资主办,神火集团证券部副部长,公
司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劳动人事部副部长、部长,神火集团综合
办公室主任、培训中心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下属铝电公司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新利达董事,神火建安董事,
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4 年 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神火集团
党委委员;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有色控股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民权县绿洲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文山富神
矿业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国能民权热
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 年 6 月至今,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
今,任公司参股公司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
郑煤电”)副董事长、龙州铝业董事长;2026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下
属上海铝箔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常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十二)陈光先生,1975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00 年参加工作,曾任
河南神火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公司下属
铝业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公司
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铝电公司
总会计师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神火集团副
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监事;
监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电董事;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公司参股公司安徽相邦监
事;202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新郑精煤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三)刘京领先生,197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3 年参加
工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机电科副科长、科长、材料设备库主
任,公司下属铝业公司炭素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总经理,公司下
属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下属新
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云南神火董事;2025 年 10 月
至 2026 年 3 月,任公司下属云南神火炭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京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6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京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京领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四)刘子成先生,1971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 年参加工
作,曾任公司下属葛店煤矿机二队技术员、机电科助理工程师、工
程师、副主任师、主任师、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
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机电部总支委员会委员、书记、纪检组长,
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工会主席、企管部部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
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11 月
至 2026 年 1 月,任公司下属河南神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司董事长;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 年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公司下属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龙州铝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子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89,7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子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商丘天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新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任职外,刘子成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五)曹广远先生,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1 年参加
工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建设指挥部科员、开一队队长、生产
科副科长、科长、安检科科长,公司下属许昌新龙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龙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下属
兴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安全监
察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安全
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局长;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兴隆公司董
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广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9,7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广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广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六)李元勋先生,197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高级经济师,2007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 年参加工作,曾
任公司财务部科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主任
助理、副主任,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七届证券事务代表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第八届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元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08,1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元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元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七)冯英博先生,197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安徽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 年参加工
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机电科主任工程师,公司生产部机电科
副主办、主办,公司下属新密市恒业有限公司和成煤矿筹建处党支
部委员、副处长,公司下属兴隆公司泉店煤矿筹建处党总支委员、
副处长,公司下属兴隆公司党总支委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
司下属兴隆公司选煤厂党总支委员、副厂长(主持工作)、厂长,
公司下属煤业公司机电部党总支委员、部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机电
部部长;2023 年 4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5 年
下属河南神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
下属禹州神火节能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
下属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英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英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英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八)陈凯先生,197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 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
下属上海铝箔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下属上海铝箔经营部部长、
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
司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公司下属
上海铝箔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下属神火新材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上海
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0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公司
下属上海铝箔党委副书记、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
司河南神火莱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下
属神火新材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2026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下属上海铝箔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九)程欢先生,1970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参加工
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采煤队技术主管、生产科副科长、科
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副矿长,公司下属葛店煤矿党委副书
记、矿长,公司下属薛湖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公司下属新
龙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安全监察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2025 年
今,任公司下属河南神火永昌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下属兴隆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程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十)曹锋先生,197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01 年参加
工作,曾任公司下属新庄煤矿科员、企管科副科长,公司下属刘河
煤矿筹建处企管科副科长、科长、生产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党委
委员、副矿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安监部部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下属
新龙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202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参股公司新郑煤电、新郑
精煤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82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十一)肖雷先生,1984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毕业于河南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2019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 年参加工作,曾任巨能机械
(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科员、副
科长,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科长等职。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科长;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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