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9 0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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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
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本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5 月 15 日、5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长征”)于 2026 年 1
月 5 日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受让长江环保集团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 63,132,97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4.73%,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6 年 2 月 2 日,长江
环保集团上级国家出资企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
团”)出具《中国三峡集团关于长江环保集团公开征集转让中持股份有关事项的
批复》,同意长江环保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中持股份全部股权的工作
方案,并同意长江环保集团与本次股权受让方芯长征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
效。2026 年 4 月 1 日,芯长征与长江环保集团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
股份数量为 63,132,978 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芯长征直接持有中持股份
许国栋出具的承诺以及相关安排,芯长征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朱阳军先生成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人 。 详见 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在上 海 证券 交易 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上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
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
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除上述第(二)项重大事项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
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5 月 15 日、5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2,507.1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11%,实
现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为-10,582.73 万元。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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