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 : 2026 年 5 月 18 日 上 午 9:15 至 9:25 , 9:30 至 11:30 和 下 午 13:00 至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人,代
表股份 46,860,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41,242,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2 人,代表
股份 5,617,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30%。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2,00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1 人,代表股份 1,860,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05%。
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5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9%;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5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9,86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5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7%;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5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7%;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85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6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中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
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