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6-027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213,37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83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37,92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37,92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传琦,余牧韩出席并见证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1533%;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3241%;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3558%;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3241%;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0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0083%;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3241%;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年度薪酬确定和 2026 年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3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5008%;反对 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3241%;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51%。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任敏回避表决,也没有代表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回避
表决股份为 63,3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2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2984%;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1791%;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0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2135%;反对 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263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行轮值总经理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3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1,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6.0685%;反对 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4089%;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传琦、余牧韩
(3)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汇业(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