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数 152,679,3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967%。其中:现
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143,686,9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23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共 6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8,992,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61 人,所持股份合计 8,992,4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2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11,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8%;
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弃权 6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2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11,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8%;
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弃权 6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2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34,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
反对 1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5%;弃权 6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11,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18%;
反对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4%;弃权 6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2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2%。
本议案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55%;反
对 3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73%;弃权 6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72%。
关联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周德荣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736,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6%;
反对 26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弃权 67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7%。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何雪华律师、陈哲涵律师全程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