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编号:2026-03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7 日、5 月 8 日、5 月 1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9)。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
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 公司业绩已连续四年亏损,未来仍可能面临业绩持续亏损风险。
? 公司收购无锡宇邦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面临跨行业收购整合
效果不及预期、核心人员流失、技术迭代、客户开拓或业绩承诺实现
不达预期等风险。
? 公司存在历史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前期差错更正风险。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康欣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
号),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
形,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警示函》涉及的部分
事项,因历史资料不完整、相关人员离职等原因,目前暂未进行追溯
重述。该事项已构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公司近期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波动,防范炒作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7 日、5 月 8 日、5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6 年 5 月 12 日,
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市场情绪过热
及非理性炒作的情形。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
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
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本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三、经营及业绩风险
亏损 3.85 亿元。全球集装箱行业受到经济复苏预期、国际地缘政治
局势波动以及霍尔木兹海峡发展态势的影响较为显著,集装箱箱价仍
处于历史低位,导致公司核心产品的经营承受较大压力,盈利能力尚
未实现有效改善。未来,公司仍可能面临业绩持续亏损、经营压力进
一步加剧等风险。
四、跨界收购半导体资产的整合与经营风险
公司已取得无锡宇邦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邦半
导体”)55%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布局半导体相关业务。
本次收购属于跨行业并购,与公司原有集装箱地板等业务在行业属性、
技术路径、研发体系、人才结构、客户群体、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显
著差异。本次收购存在以下风险:
(一)业务整合不及预期风险: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迭代快、专
业壁垒高、人才依赖性强、客户认证周期长等特点。公司缺乏半导体
行业运营管理经验,收购后可能在企业文化融合、管理机制对接、研
发协同、供应链协同等方面存在障碍,导致整合效果不达预期,难以
实现协同效应。
(二)核心技术与核心人员流失风险:宇邦半导体的核心竞争力
与技术积累高度依赖核心技术团队及关键技术人员。若收购后激励机
制不足、管理方式不适配或人才竞争加剧,可能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
失、关键技术泄密或技术迭代滞后的情形,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三)业绩承诺与盈利不确定性风险:半导体行业具有较强周期
性,受下游需求、国际贸易环境、产业政策、技术路线变化等因素影
响较大。宇邦半导体目前规模较小、业务处于发展初期,未来存在客
户拓展不及预期、订单波动、盈利能力不稳定、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
风险,短期内难以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形成显著贡献。
(四)估值溢价与商誉减值风险:本次收购对价基于未来成长预
期,存在一定估值溢价。若未来宇邦半导体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将面
临商誉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业政策与国际贸易风险:半导体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
进出口管制、技术出口限制、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较大。若未来相关
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技术封锁、供应链受限等情形,将对宇邦半导
体的业务开展和持续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五、公司存在历史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前期差错更正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康欣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11 号),公司 2016 年至 2021 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警示函》
涉及的部分事项,因历史资料不完整、相关人员离职等原因,目前暂
未进行追溯重述。该事项已构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虽已持续完善内控体系、规范财务核算及信息披
露流程,持续提升公司治理与合规运作水平,但历史遗留财务问题仍
存在后续进一步核查、监管持续督导、整改落实不及预期等风险,敬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历史财务遗留及合规治理相关风险。
六、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