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
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
则成电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按照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行规则制度
效执行。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按照修订后的内外部制
度履行内部程序、做好信息披露,不断提高公司治
理及内部控制水平。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
金银行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核查,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度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股东
会及董事会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日常沟通、访谈
等方式,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公司在
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于 2025 年 7 月及 12 月对则成电子开展了
月对公司进行了年度现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等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
见。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减少 40.95%,主要系:1)报告期惠州工厂二期厂
房转固后,折旧及房产税增加,同时由于处于深圳
公司产能向惠州产能转移阶段,为了保证生产与品
质稳定过渡,人员配置有所增加;2)为了更好服务
海内外大客户,公司设立越南公司、武汉分公司,
租赁厂房、新增设备投入,导致相关折旧摊销费用
增加;3)为了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加大了
对研发投入和关键人才的引进的力度,导致管理费
用和研发费用增加;4)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毛利率
有所下降。保荐机构已提醒上市公司密切关注公司
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情况,持续关注经营风险,按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或者不履行承
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序号 报告事项 说明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2)单一客户重大依赖
风险;(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专业人才
流失风险;(5)汇率波动风险;(6)税收优惠被
取消风险;(7)存货减值风险;(8)毛利率下滑
风险;(9)原材料供应风险;(10)境外子公司经
营风险;(11)关税等进出口政策及国际贸易环境
变化风险。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
表意见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