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6 人,代表股份 1,213,138,13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08,499,83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7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4,63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4 人,代表股份 4,948,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1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4,63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0%。
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204,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30%;反对 8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48%;反对 8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63%;弃权 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204,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30%;反对 8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267%;反对 8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63%;弃权 7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189,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18%;反对 8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337%;反对 8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073%;弃权 7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18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12%;反对 8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761%;反对 8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07%;弃权 7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036,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92%;反对 1,0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00%;反对 1,0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565%;弃权 7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3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7,811,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834%;反对 1,0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389%;反对 1,0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557%;弃权 7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54%。
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数 854,189,859 股对本
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005,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67%;反对 1,0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177%;反对 1,0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51%;弃权 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194,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222%;反对 8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368%;反对 8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63%;弃权 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方青、肖梦颖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