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 446 号星展
广场 1 栋 A 座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发出关于取消部分议
案并新增部分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
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
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
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
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会授权,
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 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
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
名下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4,050.4 13,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则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
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
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委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及《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同意聘请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专项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 2026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9)。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