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6-04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南矿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交
易对方王中喜、王琛和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
新增持有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公司 118,332,557 股股份,占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的 5.61%。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公司发行的新
股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
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海南矿业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 69.9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
对方中,王中喜与王琛为父子关系,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
帝投资”)为王中喜、王琛控制的企业,因此,交易对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
益变动系因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交易对方新增持有公司股份,持股
比例合计增加 5.61%,其中王中喜新增持股比例为 4.01%,王琛和柏帝投资新增
持股比例均为 0.80%。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 王中喜
曾用名 王喜娃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324196707******
住所及通讯地址 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方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王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324199102******
住所及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 180 弄****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企业名称 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6987784033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09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 718 号 12 幢 1 层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 718 号 12 幢 1 层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除经纪),钼制品的销售,从事货
经营范围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海南矿业 A 股股票 118,332,557 股,
占海南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 5%以上股东持股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 有资本运营 有
限公司
公司总股本 1,991,931,751 100.00% 2,110,264,308 100.0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991,931,751 股为测算基础;本次权益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总股本 2,110,264,308 股
为测算基础。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份数量或比例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套资金)的总股本的 5.61%,未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
的触发上市公司股份要约收购的比例要求,社会公众的持股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10%,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交易的条件,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无需以要约方
式进行。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说明及后续事项
(一)交易对方就认购海南矿业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于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同时,鉴于交易对方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承诺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公司股份在满足上述锁定期承诺的前提下,还应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约定,按照业绩实际完成的情况逐年分批解锁,具体解锁方式以本公司签订的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取得的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届时适用法律、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出台的规定、措
施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届时的规定、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
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适用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交易对方取得本次海南矿业发行的新股尚须经海南矿业股东会审议批
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
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相关信息详见交易对方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