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6-015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会并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东 1 人,代表股份 7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91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209,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
份 209,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209,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
均获得通过。审议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94,5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4,5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
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848%;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31%;弃权 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0%。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95,0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5,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
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3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31%;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95,0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5,0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
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36%;反对 14,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31%;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总表决结果:同意 78,193,1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2%;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3,1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
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63%;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
总表决结果:同意 193,1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63%;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93,1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
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63%;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1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
本议案关联股东四川新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玉莹律师和陈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