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8 19:08: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0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08 日
幢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2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6,504,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27%。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03,53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
的股份数量为 2,561,96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85,441,574 股,下同。)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 50,10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218%。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118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共 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 118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16,394,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9%。
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
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66,277,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590%;反对 222,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350%;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67,9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168%;反对 22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358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4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77,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590%;反对 222,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350%;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67,9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168%;反对 22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358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4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77,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590%;反对 222,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350%;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67,9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6168%;反对 222,7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3588%;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4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53,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232%;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5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4,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716%;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443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5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53,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232%;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5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4,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716%;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443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5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53,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232%;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5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4,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716%;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443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5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53,7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232%;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57%;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4,1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716%;反对 236,5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443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5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同意 66,253,2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225%;反对 237,0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65%;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43,6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686%;反对 237,0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4460%;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5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66,247,0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31%;反对 243,2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658%;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137,4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4308%;反对 243,2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1.4839%;弃权 1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5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航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