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 月08 日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室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031%。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71,277,46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5.4025%。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4,578人,代表股份26,394,199股,占公司总股份2.0006%。
或视频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661,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05%;
反对 3,885,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7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15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62,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2793%;弃权 1,12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 2.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609,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72%;
反对 4,085,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3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99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10,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6548%;弃权 97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9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 3.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635,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36%;
反对 4,071,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9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36,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6291%;弃权 9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 4.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975,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83%;
反对 4,633,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4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0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77,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8.6821%;弃权 1,0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确定公司 2026 年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683,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688%;
反对 4,91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7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1.09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84,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2175%;弃权 1,0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 6.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59%;
反对 5,216,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2.1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7732%;弃权 1,1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0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提案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387,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62%;
反对 5,571,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4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7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89,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0.4384%;弃权 7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
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雷科防务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