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陆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3,545,48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78%;其所持股份中,82,879,382 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其余 666,100 股为协议转让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陆斌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 7,752,82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
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陆斌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83,545,482股
持股比例 10.78%
协议转让取得:82,879,382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66,1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王保庆 121,564,912 15.68%
程章文 121,564,912 15.68%
陆斌 83,545,482 10.78%
席超 75,793,359 9.78%
北京恒德时代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恒德智信 38,019,430 4.90% 签署《一致行动确
资基金
北京恒德时代私
第一组
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恒德远征 38,019,430 4.90%
金锐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四名控股股东、实
控人:王保庆、程
纽威集团有限公
司
持续、共同拥有对
该公司的控制权
合计 478,507,525 61.7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陆斌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752,82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752,828 股
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 日~2026 年 8 月 3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
拟减持原因 股东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合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
与受让方一致同意,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向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
文先生、席超先生转让纽威集团所持有的纽威股份股票,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2-03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
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
外。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大股东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应当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
遵守本指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的,还应当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指引第七条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四名自然人严格
履行了上述规定。
根据纽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告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四名自然人及纽威集团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四名自然人及纽威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延长所持股
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对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自愿延长锁定期 12 个月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等)。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王保庆、程章文、陆斌、席超四名自然人及纽
威集团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陆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
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在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