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租: 江苏金租: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6 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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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
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5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周柏青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
份数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的议案
     五、听取报告
     六、股东集中提问及回答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股东会结束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
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置于无声状态,
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理合格会议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
记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经登记、迟到的股东不计入出席会议股
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但可列席会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会
务工作组同意并申报见证律师同意后方可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权等权利,股权登记日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权利受到限制的
情形除外。
《参会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登记顺序
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
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
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合计不超过20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
要,每次发言或提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
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
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投票方法按照公司
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的说明进行。
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工作。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议案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成立四十周年,也是推进“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的攻坚之年,面
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公司董事会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
治性、人民性,紧密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
初心,稳步推进专业化、差异化经营策略,持续完善“零售+科技”
战略体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较好地完成了
全年经营目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经营情况
末,公司总资产规模1608.94亿元,融资租赁资产规模1501.24亿元,
较年初分别增长17.22%、17.46%。盈利水平保持领先,2025年,公
司实现营业净收入61.09亿元,同比增长15.75%;实现利润总额
收益率为13.11%。资产质量表现良好,年末融资租赁资产不良率
标符合监管要求。专业化水平深化,公司当年新增合同数首次突破
担保资质,以及衍生品交易资质;社会评价持续提升,公司获得
关系管理最佳实践、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中国融资租
赁榜“年度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
献奖、中国证券报金牛奖“最具投资价值奖”、华夏时报“2025年
度科技金融典型实践案例”等诸多荣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价
年涨幅超27.23%,创上市以来新高。
  二、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
  (一)优化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治理基础持续夯实。董事会动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健全
治理架构。一是紧密跟踪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变化,开展制度修订。
报告期内,结合监事会改革相关要求,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删
除监事会相关表述,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同步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近30项制度,保障公司治理有据可依。二是推进董事会多元化、
专业化建设。报告期内完成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增补,持续满足独
立董事适格性要求;遵循新《公司法》和监管要求,由职工民主选
举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结构持续优化,科学决策基础进一
步夯实。
  决策机制高效运转。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依规履职,规范召
开各类治理会议,保障重大事项科学决策、高效落地。全年召集召
开股东会3次,审议董事选举、章程修订、利润分配等议案30项。召
开董事会5次,审议议案61项、听取报告25项,聚焦定期报告、风险
管理、关联交易、资本和负债管理等关键议题审慎决策。召开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14次,审议专业领域议案43项,听取报告35项。全体
董事勤勉履职,深入研讨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
项,专业建言、审慎表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合法权益。
  履职质效不断提升。董事会搭建多元履职平台,推动董事深度
参与经营调研、战略研讨,精准赋能公司发展。以公司成立四十周
年为契机,创新开展“感恩之旅”调研活动,组织董事走访战略客
户,调研一线客户业务需求、收集服务提升意见、征询公司发展建
议。围绕厂商租赁深化与国际化布局,董事积极走访国内优质厂商
与国际知名厂商,深化战略合作,探讨国产设备出海、高端装备引
进合作。全体董事召开数智化转型专题会议,全面了解公司数字化
发展进程、深入听取数智化发展规划,探讨金融科技转型、AI 大模
型在风险控制与企业运营等领域赋能价值,为科技引领发展把舵定
向。
  履职评价健全完善。董事会建立健全董事、高管履职评价与薪
酬管理体系。通过董事会自评、审计委员会评价相结合方式,对董
事履职规范性、专业性等进行评价;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从公司业绩、分管领域、
个人综合多维度开展高管评价考核。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考评结果均为“称职”。在薪酬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
行薪酬与考评结果挂钩机制,董事税前薪酬为360.80万元,高级管
理人员税前薪酬为1259.61万元;同时,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实行延期
支付,并配套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薪酬激励与风险约
束相匹配。
  (二)锚定战略攻坚,“零售+科技”双领先走深走实
  着力打造产业金融矩阵。董事会紧扣战略规划,围绕“零售+科
技”双领先目标,聚焦行业、厂商、区域深度协同,积极打造产业
金融矩阵。一是做强多元细分行业。高端装备、清洁能源、交通运
输三大板块持续扩大规模,医疗、文旅等细分板块保持较快增速,
低空经济、隧道机械化施工、仓储、陆港等新兴领域实现突破。二
是加强战略厂商合作。持续深化战略厂商合作,创新租赁产品模式,
从单一设备类型延展至多品类全面合作;总结提炼战略厂商服务标
杆经验,在各业务条线全面推广。三是精耕区域业务。建强属地服
务团队,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属地市场提供零距离、全流程、
专业化服务;强化厂商、区域联动,紧扣战略厂商的国内销售布局,
提升重点区域服务能力,实现厂商与区域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全面提升战略支撑能力。董事会以战略目标为牵引,指导公司
通过数智化转型与精细化管理,提升各项战略保障能力。一是深化
“AI+租赁”融合应用。以广泛应用场景为牵引,将数字技术深度融
入获客、风控、运营等全业务链条,搭建“数智获客、智能风控、
智慧运营”数字化系统集群,推动业务流程智能化、自动化升级。
二是持续优化负债管理。坚持资产负债联动理念,稳步扩大授信规
模,丰富金融债、保险资金等融资渠道,多措并举压降融资成本、
优化负债结构、强化资金保障能力。三是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强化信用风险全链条防控,严格把控行业选择、项目评审、风险处
置等关键环节;统筹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风险、国别风险、
廉洁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持续增强风险防控韧性。
  持续健全战略闭环管理。董事会指导公司分解战略目标,建立
过程管控,确保战略部署高效传导、落地生根。一是构建“五年战
略—中期策略—年度思路”的战略传导机制,确立“谋增量、强韧
性、与优秀者同行”中期策略,落实“千方百计抢夺资产、千方百
计压降成本、千方百计管控风险”的年度工作思路。二是建立“年
度定思路和目标、季度抓重点、月度重执行”的过程管控机制,通
过定期研讨、目标分解、动态复盘、偏差调整,形成全流程管理闭
环。三是提升战略软实力支撑。构建“12345”党建工作体系,以实
效型、融合型党建引领战略转型;凝练“简单、高效、积极向上”
企业文化,持续激发团队干事创业活力;升级数字化管理工具,提
升管理效率、迭代组织运营模式;搭建企业知识共享平台,推动知
识高效沉淀、共享与复用。
  (三)筑牢风险防线,稳健经营基础不断夯实
  构筑全面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
的永恒主题。一是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并发布《全面
风险管理办法》《国别风险管理办法》,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
精准性;修订市场风险相关制度,健全治理架构与计量监测机制。
二是聚焦重点风险管理。借鉴外资银行先进做法,升级流动性风险
监测机制,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有效性;借鉴IFC国际经验,建立气
候物理风险管理框架及模型,提升公司气候与物理风险管理能力。
三是加快智慧风控建设。打造多场景决策模型矩阵,以科技赋能风
险源头识别;搭建10个核心监控场景,以数字化驱动风险监测预警;
上线租后处置、诉讼案件管理系统,以数智化手段构建风险处置体
系。
  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董事会以体系化建设、专项化提升、
常态化防控为抓手,全面夯实内控合规基础。一是健全合规管理体
系。修订《合规管理办法》,落实合规管理保障要求;设立首席合
规官,落实“专委会-管理层-职能部门”三级责任制,细化合规组
织架构。二是强化专项合规能力。排查征信合规风险,积极落实人
民银行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征信管理水平;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
展反洗钱咨询与整改,提升反洗钱能力。三是加大案件防控力度。
成立新一届案防工作小组,落实各层级案防管理的职责分工和重点
任务,优化案防管理体系;修订发布员工行为管理办法和行为规范,
细化异地团队和人员合规管理要求,强化员工行为管理。
  精准落实资本管理工作。董事会切实履行资本管理职责,以制
度完善、日常管控、多元补充保障资本充足稳健。一是健全资本管
理制度体系。修订《资本管理办法》,强化资本经营效率,促进业
务经营与管理稳健运行;制定《资本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和处理
资本管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能力。二是强化日常资本管理工作。
落实资本管理办法新规,新增集团口径资本规划,完善并审议资本
充足率报告;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定期审议并披露第三支柱报告。
三是优化主动性负债,成功发行三期共 60 亿元金融债券,落地40
亿元保险资产支持计划,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四)深化投关管理,市场价值认同持续增强
  合规高效信息披露。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及时性和全面性,
交易所要求,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提升信息披
露准确性;搭建经营数据看板,统一披露数据采集与呈现标准。二
是提升披露材料可读性。丰富年报披露版设计,在定期报告中主动
增加柱状图、饼状图等可视化图表,让财务数据和业务情况更直观
易懂;ESG报告呈现延续中英文设计思路,并增加法文版本,扩大
披露材料的覆盖面。
  主动深化投关管理。公司全方位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荣获
中上协“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一是持续拓宽价值
传递渠道。报告期内,累计开展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87场,触达
二是优化公司业绩宣传方式。积极运用业绩长图、视频等数字化载
体,更清晰地传递公司财务指标、展业渠道、市场开发、金融科技
等经营亮点。三是持续创新沟通形式。通过“直播+现场”的模式,
举办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开放日活动,线下吸引五十余家机
构参会,在线观看超千人次。
  加强股东股权管理。董事会高度重视股东管理服务和投资回
报。一是积极强化股权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规定,持续加强股东管
理法律法规宣贯,加强股东履职培训,对主要股东资质、履行承诺
等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并向股东会报告。二是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
果。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在稳定分红比例的基础上增加现金分红频
次,按照股东会授权,2025年首次实行中期分红,发放中期现金红
利7.53亿元,及时发放上年度现金红利15.64亿元,2024年度现金
分红比例为53.15%。
  (五)践行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质效升级
  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董事会引领公司坚守金融向善初心,
以专业租赁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持续创造社会价值。聚焦设备
租赁,助力高端装备更新改造,服务“两新”政策加力扩围;聚焦
清洁能源、绿色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发展绿色租赁业务,助力绿
色金融发展;坚定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普惠小微客群,做
强小微租赁品牌;聚焦民营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康养机构
等领域,发展健康医疗租赁,落实养老金融政策要求;围绕专精特
新、高新技术、科创型企业等不同发展周期企业融资需求,助力科
技厂商销售,支持科技企业购置设备;积极融入AI浪潮,加快推进
科技赋能,助推公司数字金融服务能力提升。
  构建常态化慈善公益生态。公司积极探寻多渠道、多形式构建
多层次慈善公益生态。一是积极投身消费扶贫和教育基金。全年消
费扶贫投入超54万元;连续8年设立并捐赠“南大奖学金”,累计金
额达160万元。二是公司内部志愿力量不断涌现。“星星”志愿团队
长期关爱自闭症儿童,个人志愿者致力于鸟类生物多样性保护。三
是专项活动持续开展。“慈善一日捐”与“无偿献血”专项品牌活
动均已连续开展超过10年,形成了全员参与、持久向善的良好氛围。
四是科普公益逐步成型。依托在产业深耕经验,公司创新推出“租
小探”科普IP,以视频、图文等生动形式,推动产业、设备、科技
等专业知识从行业场景走向大众视野。
  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董事会指导公司构建全生命周期消保体
系,全方位提升消保工作质效。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消保及投
诉管理办法,新增“首问负责制”与信访处置预案,将消保要求纳
入合作机构考核;建立“提级+分级”管控与复盘机制,提升处置效
率。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升级智能客服,实现语音交互与多系统互
联;拓宽官网等披露渠道,优化线上投诉流程,实现数据实时分析
与动态跟踪;完善客户标签体系,沉淀高频投诉案例,支撑精准服
务与溯源整改。三是抓实源头治理。优化租前尽调、租中“双录”
告知及租后催收规范;强化重点案件复盘与材料审查,落实业务
“三查”,将消保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源头整改。
  三、董事会2026年度工作计划
双领先战略的收官之年。外部形势呈现结构性机遇和中长期约束交
织的特点,竞争持续加强,风险因素增多,增长难度变大。董事会
将引导公司继续抓牢发展这一核心要务,实施“强韧性、提能力、
谋增长”的工作思路,在充满不确定的环境中增强发展的稳定性,
在日益内卷化的竞争中构筑体系化竞争壁垒,在行业低增速的趋势
中夯实增长的基本盘、拓展发展新空间。
  一是持续推动战略执行。坚持“零售+科技”双领先战略方向,
增强核心能力;携手优秀者同行,稳增长筑根基;总结传承公司发
展经验,谋划新一轮发展战略,深化专业化转型。二是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落实交易所要求,强化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秉持专业
化、多元化原则,不断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结构;健全董事履职保
障机制,促进董事履职质效提升。三是深化风险合规管理。做实全
流程风险管控,强化风险防控韧性。积极落实金融监管政策,筑牢
内控合规防线。构建“大消保”工作体系,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是提升市值管理能力。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信息披
露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分类施策、精准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
投关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股东回报意识,推动公司建立稳定、
持续、科学的分红机制,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五是提升金融服
务产业发展实效。围绕“产业+科技+金融”,全面提升“租赁+”服
务能力。扎根产业金融,扩充价值服务内容,促进产业链价值共创;
增强柔性服务意识,提升敏捷化响应速度;积极融入人工智能,从
数字赋能到智能引领;探索制造出海升级,从服务伙伴本土需求向
跨境伴随迭代。
  特此报告。
议案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会运作,
根据《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要求,现将公司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董事会共12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3名,
非执行董事8名,职工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中,股东董事4名、独立
董事4名。
新任董事长,提名张春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
柏青董事长任职资格于2025年3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2025年2月7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春彪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其董事任职资格于2025年4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
  因独立董事薛爽女士连续任职满六年,薛爽女士于2025年4月辞
任独立董事。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林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树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
选举张永飞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永飞先生的董
事任职资格于2026年3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
  具体名单如下: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日期         日期
                      董事长     2025年3月    2026年11月
周柏青       男    46
                      总经理     2023年11月   2026年2月
于兰英       女    54    股东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周文凯       男    58    股东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吴尚岗       男    59    股东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OLIVIER
          男    62    股东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DE RYCK
                    执行董事、董事
                      会秘书
 江勇       男    40   总经理、首席合
                      规官
                     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   2026年2月
                     执行董事     2025年4月    2026年11月
张春彪       男    58   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王海涛       男    65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于津平       男    61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夏维剑       男    58    独立董事     2023年11月   2026年11月
 林树       男    48    独立董事     2025年8月    2026年11月
张永飞       男    42    职工董事     2026年3月    2026年11月
  所有董事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均已履行相关审核
备案及信息披露手续。
  二、董事履职情况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
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忠实、认真履职,如
实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未发现董事存在泄露公司秘密、
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
力、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
情况。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
事亲自出席率为98%。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会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熊先根         1      1          0    0       否
周柏青         5      5          0    0       否
于兰英         5      5          0    0       否
周文凯         5      5          0    0       否
吴尚岗         5      4          1    0       否
Olivier
De Ryck
张春彪         4      4          0    0       否
 江勇         5      5          0    0       否
于津平         5      5          0    0       否
夏维剑         5      5          0    0       否
王海涛         5      5          0    0       否
 林树         3      3          0    0       否
 薛爽    2        2        0   0   否
  公司董事会全年审议议案61项,听取报告25项。各位董事在深
入了解公司战略实施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治理、战
略执行、服务实体经济、风险防范等关键事项,开展深入研究与审
慎决策,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独立董事秉持独立、
专业的判断原则,对重大事项审慎决策,为公司决策提供了专业视
角与客观建议。
  此外,公司董事分别任职于董事会下设的五个专门委员会。所
有董事积极参加专委会会议,就战略执行、风险合规管理、关联交
易、高管薪酬、消费者权益保护、财务预决算等事项进行审议和讨
论,将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全面客观地向董事会汇报,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打好基础。2025年,五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4次,审议议
案43项,听取报告35项。
  公司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通过项目实地调研、部门走访、
电话会议、邮件问询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租赁业务的开展情
况、重点行业的风险管理情况。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
司各位董事均能够仔细审阅公司发送的会议资料,充分掌握信息;
参加会议时,均能够就审议事项展开集体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独
立、客观地进行表决。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
员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均符合监管要求。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
  全体董事具备与所任职务匹配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精力,并
持续致力于提升履职能力。董事们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
策动态及租赁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切实
增强了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
 执行董事在履行决策与执行双重职责中,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与
管理层之间的桥梁作用。担任公司党委成员的董事,在决策过程中
严格贯彻党组织要求,有效推动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
执行董事始终维护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积极配合监事
会的监督工作,确保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提交审议,严格
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的制度。同时,执行董事支持其他董
事会成员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推动董事会决议的高效执行
与及时反馈,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股东董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公司与股东方高效
沟通。股东董事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局视角出发,凭借丰富的企业
管理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战略规划与执行、风险合规管理、
财务审计监督等关键领域提供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
公司重大决策和重点事项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司独立董事充分运用其在会计、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专业知
识和实践经验,重点聚焦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等对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事项。在履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
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慎
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职独立性和道德水准情况
 公司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并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
主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全体董事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任何干扰或妨碍董事会及
高级管理层履职的行为,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切实维护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关联关系管理方面,
全体董事每季度均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公司报告自身关联关系及
其变动情况;在审议涉及自身或所任职单位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时,
相关董事均严格履行回避义务,确保决策过程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公司股东董事始终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未将股东自身利益凌驾于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之上,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以其诚信、独立、勤勉的职业操守,忠实履行监
督职责,注重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
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董事职责,如实报告自身本
职、兼职及关联关系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
司章程》、损害股东权益等情形。
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在决策过程中坚持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原则,各项决议均经过充分论证与审慎评估,确保了决策
的前瞻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的同时,
董事会积极引导公司践行社会责任,有效促进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
步增长与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议案三: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董事
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经审计的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 312,726.18 万元的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按照母公司 2025 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三、拟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数 5,791,866,431 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7 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股
利总额人民币 98,461.73 万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叠加 2025 年
度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 75,294.26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合计分配现
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173,755.99 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62%。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
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议案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
            配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优化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实施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
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方案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决定。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以上议案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
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
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
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
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
华振2024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8家。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三) 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
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
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一)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薛晨俊,正高级会计师,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卓勋,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窦友明,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窦友明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窦友明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二)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
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服务情况
  在近几年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如
期提交了审计成果,确保了本公司对外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毕马威华振能够根据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团队人员,
按照财报审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综合运用访谈、函证、
抽样、穿行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资
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及其他财务报表附注的真实和公允性实
施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满足本公司报表使用和信息披露需要。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
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
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
用为20万元。
  以上议案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并拟定《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
价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履职评价办
法》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评价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董事会架构
新任董事长,提名张春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
柏青董事长任职资格于2025年3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2025年2月7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春彪先生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其董事任职资格于2025年4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
立董事。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林树
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树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2025年8月
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
选举张永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张永飞董事任职资
格于2026年3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
     截至2025年末,公司董事会共12名董事,包括7名非独立董事、
月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评价期内尚未正式履职,不纳入本次评价
范围。
                                           代表股东
                                                  该股东持
序号    姓名       董事性质    起任时间      离任时间      (或利益
                                                  股比例
                                            方)
               董事长     2025.03      -
               总经理     2023.11   2026.02
      奥理德
     (OLIVIE
     RDERYCK
       )
               董事、董    2023.11      -
               事会秘书
               总经理、
               首席合规    2026.02      -
               官
               副总经理    2023.11   2026.02
               董事      2025.04      -
               理、财务    2023.11      -
               总监
                                        江苏金租职
                                        工代表董事
     (二)董事履职情况
理、风险管理、高管选聘等 61 项重大议案,听取了关于定期报告、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情况等事务的 25 份报告。全体董事恪尽职
守,深度参与议事讨论,独立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会议亲自出
序号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率
     注:吴尚岗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书面委托王海涛董事行使表决权。
职责权限内的议案事项,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报告期内,董
 事会专委会共召开会议 14 次,审议《关于 2025 年度风险偏好的议
 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 43 项议案,听取《关
 于 2024 年度战略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2024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报
 告》等 35 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底,各专委会成员情况表
风险管理与消
                      关联交易控制         提名与薪酬
费者权益保护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主任         主任             主任         主任         主任
周柏青        林树         于津平            王海涛        周柏青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委员
周文凯   委员   于兰英   委员   林树        委员   夏维剑   委员   奥理德   委员
吴尚岗   委员   周文凯   委员   江勇        委员   吴尚岗   委员   王海涛   委员
夏维剑   委员   于津平   委员   张春彪       委员    -    -     -    -
张春彪   委员   夏维剑   委员    -        -     -    -     -    -
 政策导向、租赁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实际,深入研讨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与经营发展方针,提出建设性发展建议,助力管理层精准
 把握战略方向,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健性。
 全体委员积极履职尽责,指导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定期对风险
 管理、内控合规及案件防控工作开展审视评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
 领域,积极响应监管指引要求,指导公司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管
 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完善“首问负责制”工作体系,支持以科技
 手段赋能客户投诉处理流程,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与效率。报告
 期内,公司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消费
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审计制度的优化与落地实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强化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交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及时掌
握审计工作进程与关注重点;聚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重点
审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事岗位,原监事会承担的法定职责全部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定期审议公司关联方名单,听取关联交易
专项工作汇报,对公司与南京银行、江苏交控财务公司、江苏银行
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
事资格审查、管理层薪酬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开展
研究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人事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人才聘用机制不断优化。
均按时参会。共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
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对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6 项议案,听取《关于确认 2025 年第二
季度关联方名单的报告》《2025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 6
项报告。
  (三)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
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开展。在各
项决策过程中,全体董事始终以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切实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未发生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报告期
内,未发现任何董事存在履职懈怠、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利用职务
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亦无违反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注并及时掌握公司经营运营状况。全体董事均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财务报表、专项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
精准把握公司经营发展与风险管控情况,同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
丰富经验,积极发表决策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独立董事在公司履职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履职时间均不少于
市场动态、识别潜在风险,履行好决策和执行双重职责。执行董事
能够完整、真实、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相关重要
信息,保障董事会及全体成员全面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严格执行董
事会各项决议,并及时向董事会反馈决议执行情况,针对决议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意见与优化
建议。股东董事切实做好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衔接工作,支持公
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项工作合规开展,同时持续关注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
况,做好监督反馈。独立董事投入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从业经验,结合自身在法律、会计、经济等方
面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提升了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
有效性。
职过程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管理层及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保持客观中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开展审慎决
策,独立行使董事职权、履行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全体董事严格
执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与公司保密规定,未发现存在滥用职权、侵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关系人谋取私利等行为。
《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
的职责,持续推动公司守法合规经营。未发现董事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行为。
 根据公司董事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全体董
事能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
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维护全
体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审计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6 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
 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管领域
            董事长    委员会,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员会、问责委员会;
            总经理
                   技部、人力资源部。
                   作;
                   部、党群工作部。
           副总经理兼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兼   券事务、行政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董事会秘书   2.分管清洁能源一部、清洁能源二部、航运金融事
                   业部、办公室(消保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事业部、小企业金融一部、小企业金融二部。
     (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中求进,统筹推进业务拓展、风险防控与能力建设,全面完成董事
会部署的经营任务,核心指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一是经营业绩稳健增长。资产规模稳步扩张,年末资产总额达
额 43.42 亿元,同比增长 10.74%,净利润 32.51 亿元,同比增长
居同业前列。资产质量稳中向好,年末不良融资租赁资产率 0.88%,
同比减少 0.03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421.22%。专业子公司开业一
年多来,累计投放超 100 亿元,各项指标符合预期。
   二是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当年新增合同数首次突破 10 万笔,
零售特征明显;全年直租业务投放占比 48%;成功获批为子公司提
供借款和担保资质,以及衍生品交易资质;各类监管评级连续保持
行业最高水平,行业认可度持续提升。
   三是科技引领作用凸显。大力推进“AI+租赁”战略落地,设立
人工智能实验室,完成 19 个核心业务场景的重塑优化,开发上线
办公工具,显著提升办公效率;搭建并上线“优乐”企业级开放式
知识平台,实现内部知识的高效沉淀与共享。
   四是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公司成立 40 周年之际,成功举办“产
业·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研讨会,邀请 500 余位产学研领域合作
伙伴、重点客户、专家学者参会,共同探讨产业变革与产融融合发
展的新机遇;总结发布以“简单、高效、积极向上”为核心的企业
文化价值观,有效凝聚员工共识,激发团队干事创业活力。
   (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的各项决策部署,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公司
稳健发展。
  一是切实履行忠实义务。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关
联关系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有利用其在公司的
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接受不正当利
益、泄露公司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
的行为。
  二是积极履行勤勉义务。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始终以全体股东及
公司整体利益为根本,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诚信、勤勉履行经营管
理职责。通过组建决策委员会和运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开展
集体审议决策,高效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2025 年度,决策委员会
共召开会议 26 次,审议各类议题 190 余项,运营委员会召开现场会
议 15 次,审议各类议题 110 余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扎
实抓好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在市场开发、全面风险管理、数据治理、
关联交易管理、案件防控、信息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工作
领域履职尽责,成效显著。
  三是具备履职专业性。履职专业能力过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平
均金融行业从业年限超过 18 年,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素
养,拥有处理各类复杂经营问题的专业知识、实操技能和实践经验。
同时,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
监管规章、行业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学习研究,精准把握自身承
担的职责要求,做到依法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力、全面履行相应义
务。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决
策过程中能做到专业履职,坚定推进战略规划落地,持续加强风险
及合规管理,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附表:2025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董事起任时间     评价结果
        奥理德
         CK)
备注:1.熊先根先生、薛爽女士已于评价期内离任,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议案八: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项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拟申请:一是为境内保
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担保,期限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止。
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二
是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前提下,授权高级管理层决
定每笔担保具体事宜。
  一、担保额度执行情况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先后审议
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
案》,公司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获批为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60亿
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间内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超过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每笔担
保的具体事宜由高级管理层决策实施。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3月末,公司新增担
保2.3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6.46亿元(按2026年3月31日人民币兑美
元中间价6.9194计算,下同),用于为20家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
开展的20笔SPV项目提供担保。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存量担保项
目54笔,期末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48.30亿元;期间内最高担保余额
折合人民币50.23亿元。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和期间最高担保余额未超
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均是为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增信。公
司在境内保税地区成立的项目公司用于开展船舶租赁、工程机械租
赁、汽车租赁等业务,项目承租人资质较好。截至报告撰写日,公
司上述业务均未逾期,已担保项目公司能够正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二、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本年度股东会至下一年度股东会期间,公司拟申请60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主要原因:一是业务发展的现实需
求。公司将持续拓展项目公司展业范围,支持船舶、工程机械、车
辆、新能源设备等符合《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
高端设备“走出去”;在承租人方面,公司在持续开发境内客户的
同时,将更多关注欧洲、新加坡等地的境外客户。二是项目公司对
外融资的需求。为便于业务开展,项目公司需对外融资以获取展业
所需的外币资金。考虑到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公司相关业务通常
采用母公司担保、项目公司贷款的项目融资模式,以减少资金占用、
节约资金成本。
  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将严格监测担保额度使用情况。综合考
虑存量担保余额、预计新增担保金额、计划偿还租金及提前结清等
因素,公司将确保本年度股东会至下一年度股东会间任一时点担保
余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对单家项目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将以签署并生效的担保合同
为准,并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对外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以上议案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九: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关联交
易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附件: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管
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公司
  一、2025年主要工作
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的最新要求,做好制度修订、关联方识别、
预计额度管理、信息披露等各项工作,加快提升关联交易数智化管
理水平,不断提高关联交易管理质效。
  (一)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年内,公司修订完善《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细则》。根据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修订完善公司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开展交易的审批程序,要求经关联交易专
委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进一步明确关联交易豁免审议及披
露的标准,做好关联交易合规性管理;根据最新的《公司章程》修
改调整原监事会相关条款。
  (二)做好关联方名单管理
  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关联方识别工作。公司向主要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等核心决策审批主体定期征询关联
方名单信息,在初采名单基础上,充分运用关联方管理系统股权穿
透识别功能,主动查询其股权结构信息,提高关联方认定完整性和
准确性。按季度制作更新《2025年关联方法人名单》《2025年关联
方自然人名单》,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
  (三)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审批
  公司逐项审批重大关联交易以及未批准预计额度的一般关联交
易,按照交易金额区分审批路径,加强关联交易合规性事前审查。
年内开展了以资产为基础的经营租赁一般关联交易审查,以及预计
额度外的中间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审查。对于与同一关联方频繁开
展的资金融入融出、中间服务等一般关联交易,公司实施预计额度
管理,在限额范围内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核效率。预计额度包括
由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通过的《2025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管理层审批通过的《2025年与部分关联方开
展商品和服务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四)加强关联交易智能化管理
  公司在董事会的指导下,着力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智能
化建设,在关联方识别及名单制作、关联交易自动识别审批、交易
额度管理、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及指标自动监测等方面已配置管理系
统。年内,通过关联方管理系统,实现关联方名单制作系统识别、
人工复核双向核验。做好关联交易线上识别审核,严格执行核心、
OA、资金管理等业务系统关联交易审核流程。通过关联交易智能管
理平台,做好指标合并监测、交易数据统计。
  (五)做好信息披露报告工作
  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
要求,切实履行关联交易报告、披露职责。一是在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后,向监管部门
报送股东会议案材料。二是在公司网站按季度及时披露期间内开展
的一般关联交易信息。三是按季度定期报送《G15最大十家关联交易
情况表》、关联交易明细表、汇总表等监管报表。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将关联交
易分为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中
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以及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四种类型。
  (一)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无人机经营性租赁业务。截至2025年
末,公司该类存量关联交易共有3笔,均为经营性租赁业务。具体情
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原值     2025年末设备账面净值
江苏泰高高速公路有限
             高速防撞车       59.85        28.89
公司
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   高速防撞车       38.45        24.46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
             无人机         332.57       305.68
责任公司
       合计                430.87       359.03
  (二)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公司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和
资金融入与融出类关联交易。
融资租赁类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全部在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通过的《2025年度与部分关
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关联方名称              批准额度         最高余额     2025年末余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16.13       13.4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     80.75       43.45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        0              0
       (三)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累计交易金额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6.05
     南京金陵汇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费            17.28
     江苏交控数字交通研究院有限公
                                    网络服务费             2.66
     司
     江苏翠屏山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费             1.04
     江苏润扬大桥酒店有限公司                     住宿费             0.16
    《2025 年度与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为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日至 2026 年度股东会。
  (四)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三、监管指标执行情况
  公司对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确保持续满足
监管要求。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全部满足《金融租赁公
司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关联交易监管指标数据
监管指标                                   2025年末   监管标准
        一季度末     上半年末     三季度末
单一客户                                            融资余额/资
 关联度                                            本净额≤30%
                                                融资余额/资
全部关联度    0.00%    0.00%        0.00%    0.00%
                                                本净额≤50%
单一股东
 关联度
议案十: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现拟订了2026年度部分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
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
  截至2025年末,南京银行实现资产总额30,218.20亿元,负债
总额28,115.15亿元,营业收入555.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
润218.07亿元,不良率0.83%。
  (二)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
末持股公司比例为21.20%。
  (三)2025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过80亿元(含子公司“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法巴金租”)。
过10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
规定,对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的资
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含江苏法巴金租)。
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南京银行资
金融入余额为13.43亿元,其中公司本部融资余额0.17亿元,江苏
法巴金租融资余额4亿元,另有SPV项目融资余额1.32亿美元,折
合人民币约9.26亿元,无对外融出余额。
  (四)2026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公司与南京银行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90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2)公司与南京银行的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10亿元,包括投资、贷款、融资租赁、借款、拆借、存款、
担保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
定,对南京银行及其关联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江苏银行的资金
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3)公司在南京银行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
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公司与南京银行开展的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资产租赁等。
  (五)交易公允性
围为1.30%-5.08516%,其中人民币的利率区间为1.30%-2.55%,美
元的利率区间为3.68558%-5.08516%。资金融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
率,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
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商业化、市
场化原则。
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
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二、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 苏 交 通 控 股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交 通 控 股 财 务 公
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
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
立。
  截至2025年末,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实现资产总额245.39亿元,
净资产30亿元,营业收入3.76亿元,净利润1.15亿元,资本充足率
     (二)关联关系
     与公司拥有共同的控股股东。
     (三)2025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不超过10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余额不超过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
关联度的规定,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江苏
银行的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币15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无资金融出类业务发生。截至2025年末,公
司在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无资金融入余额。
  (四)2026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不超过10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余额不超过6.4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
关联度的规定,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江苏
银行的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币15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五)交易公允性
在经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
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
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三、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
月,注册资本183.51亿元,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
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
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25年9月末,江苏银行实现资产总额49,274.97亿元,
负债总额45,812.29亿元,营业收入671.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305.83亿元,不良贷款率0.84%。
  (二)关联关系
  江苏银行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施加重大
影响的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2025年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过150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过10亿元;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
规定,对江苏银行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
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含江苏法巴金租)。
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江苏银行资
金融入余额为人民币43.45亿元,其中公司本部融资余额42.45亿
元、江苏法巴金租融资余额1亿元。
  (四)2026年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公司与江苏银行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170亿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2)公司与江苏银行的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不
超过10亿元,包括投资、贷款、融资租赁、借款、拆借、存款、
担保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关联度的规
定,对江苏银行及其关联方南京银行、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
融出类关联交易每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
  (3)公司在江苏银行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
元(含江苏法巴金租)。
  公司与江苏银行开展的以资产为基础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资产租赁等。
  (五)交易公允性
围为1.30%-5.08516%,其中人民币的利率区间为1.30%-2.55%,美
元的利率区间为3.68558%-5.08516%。资金融出类业务利率区间为
率基本与同期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同类金融机构同类交易利率定
价区间范围相符,符合交易当时银行间市场利率行情,无利益输
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
易商业化、市场化原则。
批准预计额度内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并在符合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前
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以上议案,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管理,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健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机构、薪酬结构与标准、薪酬考核与发放以及薪酬追索扣回等
做进一步系统性完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股东会审议。办法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汇报。
 附件: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独立董事薛爽述职报告(已离任)
各位股东:
  任期内,本人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续任职满六年,报告期内依规辞任独立董事,自2025
年8月起不再履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现将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爽,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吉祥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
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确认在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
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审议议案41项,听取报告13项,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本人任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
员,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审议议案17项,听取报告
审议议案6项,听取报告3项。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
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
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任期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
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
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公司治理、风险
合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
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履职情况
  任期内,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公司建立更加完善的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防范可能出现
的声誉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建议
公司进一步重视ESG管理工作,将ESG数据抓取功能纳入信息系统
设计,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可靠的底层数据支撑。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持续健全舆情管控机制,完
善应急预案与管理制度,成立跨部门舆情工作小组,形成工作闭环;
开展风险评估、投诉演练与培训,建立提级管理台账。同时,强化
正面舆论引导,围绕落实国家战略在权威媒体发声,斩获多项新闻
荣誉;创新客户走访与产业交流活动,塑造专业品牌形象,守牢了
无重大舆情事件的底线,营造了稳定健康的舆论环境。另一方面,
公司高度重视ESG管理,搭建三会数据看板,统一数据采集、计算
与呈现标准,实现治理数据动态更新与共享。构建覆盖环境、社会、
治理三大维度的ESG指标体系,对标上交所及ISSB、GRI等国际标
准,明确核心指标。成立董办牵头、多部门参与的ESG协同小组,
建立数据责任机制,强化统筹协同,为ESG信息系统建设与可持续
发展报告提供坚实数据与机制保障。
  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
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
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年报审计
计划及进度,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等,全面掌握
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
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
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
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
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新
《公司法》、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治理、独董履职规范等各项培训
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任期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高
管交流、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
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充分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独
立董事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资料,确保独立
董事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提前将
会议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审阅。公司管理层与
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定期组织专题汇报、部门走访及项目实地
调研,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
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任期内,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
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情况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严格监督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
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
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
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
性和有效性。
  (三)关联交易情况
  任期内,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
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
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平;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
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
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
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513,332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
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
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
分红2.7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
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四、总体评价
 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治理制度,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行业监管政策及专业知识学
习,不断提升独立履职能力,以充足时间与精力勤勉尽责履行独立
董事各项职责。
 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专业的原则,秉持诚信、审慎、严谨的履职态度,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充分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
衡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合规经营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应有力
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独立董事履
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海涛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海涛,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
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投招商(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圣科技(江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
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天美时代科学仪器有限公
司股东董事、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0年11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资质,在行
业、企业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的实践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
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没有委托或缺
席情况。本人任期内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听取议案9项,报告2项。年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议案6项,听取报告6项,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没有委托
或缺席情况。
  年内,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
弃权情形。与此同时,本人积极利用自身作为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
专业优势,对行业发展和风险形势做出研究分析,时刻倾听中小股
东声音,切实保护广大投资人利益,维护公司长远利益。
  (二)相关履职情况
  年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
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势
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业务经营、风险合
规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
  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建议公司
在追求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运营,优化
资产结构,追求更有效益、有质量的增长,守牢盈利底线;警惕因
追求规模而放松风险准入标准,必须确保资产质量的生命线;持续
优化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声誉风险防控和同业融资
筑牢基础。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是聚焦内涵式发展,深化“零售+
科技”战略,优化业务结构做强零售特色,发力行业精专与数智化
转型,实现业绩双位数增长;二是持续优化公司形象,举办40周年
系列活动,发布企业文化价值观,打造良好品牌口碑;三是继续强
化风险管理,提升评审专业性,强化行业研判与风险化解,不良率
稳中有降,斩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定的“2025年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最佳实践案例”。
交流,并针对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讨,
剖析行业蕴含的潜在机会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助力公司规划“产业、
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路径。通过研讨调研进一步加深了本人对公
司在业务布局、发展方向的把握和理解,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
考。
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新
《公司法》、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治理、独董履职规范等各项培训
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专题研讨调研等方式,
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
间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规定,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体系。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对接具体工作,建立并完善服务
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得到高效响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汇
报公司业务进展、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确保独立董事全面掌握公
司运营情况。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内外部专业培训,开
展专题学习,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精心组织董事会会议及
专项调研活动,会前提供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保障充分讨论时间。
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决策
权有效落实。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开展了高管人员
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
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
期激励、2024年度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情况
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
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
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
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
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
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
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
分红2.7元(含税)。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
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513,332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
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
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以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
内部制度为根本遵循,始终恪守诚信、勤勉、严谨、独立的履职原
则,精准把握行业监管导向与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
履职能力;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责,立足独立判断、专业审慎、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
充分发挥在行业研究、风险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提质增效作出了积极贡献。
踪公司经营管理、战略实施、风险防控及内控建设情况,充分发挥
专业特长与独立视角,聚焦行业特点与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
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合规与风险监
督,一如既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助力公司持续提升治
理水平,实现安全、稳健、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于津平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津平,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
  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
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项。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出席率100%,
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8次,实际出席会议8次,审议议案22项,
听取报告19项。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相关履职情况
  年内,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前审阅
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
注以下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一是要通过多元化融资手段优化公司
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探索金融债、ESG银团贷等融资方
式创新,科学保持长短期融资平衡,以保持合理利润水平。二是要
聚焦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等新兴领域,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
提升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要坚持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
的关系,坚持稳健经营,做实做好业务,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是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
抓住宽松货币政策窗口期,通过发行金融债等多元手段,使全年新
增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有效增厚了利润空间。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公司大力推进AI+租赁,重塑多个业务场景,开
发多个数字员工。三是常态化开展行业风险回溯,加强逾期资产回
收与处置,年末不良率有所降低,实现了增长与风控的平衡。2025
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
反对、弃权情形。
  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着力推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化。一是继续强化关联方名单动
态管理,指导公司严格遵循关联方认定标准,按季度更新《关联方
名单》,通过多渠道信息核验确保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指导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交易额度季度报告
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透明度。三是推动开展关
联交易专项审计,协同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全流程进行穿透式检
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制度和流程是否存在缺陷和薄弱环节、是否
按照商业化原则公允定价、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等。2025年,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为防范利益输送
风险、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人进一步了解了公司民营医院、医药制造、医疗康养等细分领域
的市场运行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本人充分把握了随着“老龄化”
进程加速演进及现代社会对高端化、定制化、综合化医疗服务需求
快速扩张的行业趋势,大健康领域设备融资租赁等相关市场仍有较
大潜力。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行业竞争加剧、低价、零售客群下沉
等客观挑战。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
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
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年报审计计划及进度,定
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
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
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
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
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新
《公司法》、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治理、独董履职规范等各项培训
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
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
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保障独立董事的依法履职,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提供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充分做好会议召开、调研活动组织和重
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了专门人员对接具
体工作,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活动信息,
供独立董事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进展和规范运作
情况。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
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
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
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
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
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
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
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
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
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
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513,332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
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
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
分红2.7元(含税)。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
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坚守独立性底线,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
聚焦行业趋势、最新监管政策及业务动态,系统学习资本、风险、
关联交易监管等核心内容,参与合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效
能;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公司
运营、成本、科技、风控等关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重点监督
关联交易公允性与审批合规性,杜绝利益输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助力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重点研读独董履职新规,学习行业政策、市场形势及风险管理知识,
提升专业判断力,确保履职能力适配监管与公司发展需求;聚焦定
期报告真实性、对外担保合规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各类风险管控,
提出专业可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治理优化,推动健全内控与风
控机制、规范关联交易、强化信息披露,坚守独立勤勉原则,维护
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与合规经营水平提升。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夏维剑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夏维剑,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
历,律师。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南京磁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
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项;召开股东会3次,审议议案30项,听取报告2项。公司下设5个专
门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议案43项,听取报告35项。年内,
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列席股东会3次,积
极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
  (二)相关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
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
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年报审计计划及进度,定
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
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
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
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
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年内,本人对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公司资
产处置及智管万物平台建设等情况。此次调研中,直观深刻了解了
公司在零售资产处置、设备实时监控、资产数智化管理等方面建设
取得的成效,主要包括线上拍卖平台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处置服务
商资源不断拓展、覆盖设备类型持续增多等。但是随着业务零售化
加快转型,资产管控压力仍然较大,资产管理价值链延伸仍需加快
布局,需要进一步加强智慧资管、资产处置平台等体系性建设,从
而更好助力公司零售业务稳健发展。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
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年内,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
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公
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
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
意识和履职能力。
  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抢抓结构性机遇,筑牢业务增长根基。公司需要持续抓住现代
化产业升级、AI科技变革等带来的结构性机遇,通过精专行业,巩
固提升现有业务布局,不断提升细分行业渗透率,推动业务持续增
长。二是持续夯实风险管理。随着公司整体资产规模的增长,不良
资产的规模也相应有所上升,需要持续细化并落实全流程的风险管
控措施,精确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管理困难,提前布局风险管理的
综合应对方案。同时,建议协同司法机构、厂商经销商等外部资源,
拓宽资产处置渠道,提升资产处置能力。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融入国家战略布局,持续推
动实施资产组合管理,提升行业精专能力;提高细分行业渗透率,
推动新行业开发取得突破;提升营销获客能力,强化厂商合作,深
耕区域增量,打造银租合作样板,推进租租合作试点;提升客户服
务能力,建立客户差异管理体系,多措并举推动业务稳健增长。另
一方面,公司着力提升风险管理体系化能力,租前防牢风险,推进
搭建零售业务智能决策系统、优化大单前置评审机制等;租中严控
风险,上线智能付款审核系统2.0、推进AI智检Agent建设、扩维
“智管万物”平台等;租后快化风险,加快构建实物资产拍卖平台、
提升批量化零售诉讼处置能力等。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完善消保管
理体系,推动“被动应对到主动化解”的消保理念转变,主动落实
征信一次性修复政策,修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核
心制度,通过业务复盘机制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强化正面宣传与负
面舆情化解等,切实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
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
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
  本人积极利用各类机会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征集中小股
东关心问题,积极促进自身工作提升,提升中小股东权益维护质效。
一是参加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投资人及中小股东
问答互动,加深其对公司了解。二是利用股东会召开契机,积极与
中小股东沟通互动,就公司风险把控等关键问题与中小股东进行深
入交流,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年内,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早提前
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充分发挥
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
  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专业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董事会办
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对口联络机制,确保履职需求及时响应,
实现需求受理、任务分配、进度跟踪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完善了重
大事项即时推送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第一时间掌握业务进展、财务
状况及重大决策信息。加强了内外部学习培训,定期多频次组织专
业学习和培训,对履职专业性和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会议
筹备标准化流程,会前提早送达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优化会议流程,
会后及时跟踪会议材料签署、建立现场意见落实台账等,不断提升
独董履职质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
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情况
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
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
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
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
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控
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
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
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
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513,332股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
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
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
分红2.7元(含税)。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
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深耕政策法规、行业趋势与市场动态,不断夯实专业认知。在董事
会各项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聚焦资产管理、行业多元
化布局与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提出专业、中立的意见与建议,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
支撑。
酬、消保、风险防控等领域,深度运用法律专业能力,提出更具针
对性的合规与风控建议,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公正性,全力保障中小
股东权益,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助力公司行稳致远、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树述职报告(新任)
各位股东: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
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林树,197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
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主任。
  本人2025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
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
作日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
席率为100%。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本人应参加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
  (二)相关履职情况
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
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
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
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
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
效、精准开展。
项并提出相关建议:公司要在保持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继续加
大对科技资源投入,尤其是加强财务系统等科技运营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审计力量配备,持续推进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公司采纳情况如
下: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科技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力度,迭代管理
会计2.0系统,形成多个细分行业主题报表,搭建多维度可视化看板,
赋能精细化经营决策。另一方面,公司遴选优秀专业人才扩充审计
队伍,持续加强审计内部组织优化提升,开展针对采购管理等多个
专项审计,不断完善“纪审联动”机制,夯实内控合规体系。
研,了解了公司专业化评审队伍建设等情况。此次调研中,直观深
刻了解了公司在行业条线与零售条线项目评审与风控逻辑的差异化。
行业条线更注重对行业规律的深刻理解,而零售条线则需更多关注
“小金额、标准化、大数据自动化决策模型”。但是无论是行业还
是零售业务,都应更加注重评审专业化水平的持续提高,始终以风
控为本,从而更好助力公司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此次积累的丰富
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
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
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
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
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
职,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
营等方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
 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专业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董事会办
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对口联络机制,确保履职需求及时响应,
实现需求受理、任务分配、进度跟踪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完善了重
大事项即时推送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第一时间掌握业务进展、财务
状况及重大决策信息。加强了内外部学习培训,定期多频次组织专
业学习和培训,对履职专业性和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会议
筹备标准化流程,会前提早送达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优化会议流程,
会后及时跟踪会议材料签署、建立现场意见落实台账等,不断提升
独董履职质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
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予以
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
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
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
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5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1.3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
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公司治理及金融行业知识
学习,勤勉尽责、客观严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自2025
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充分发挥会计、审计与
公司治理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对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风险合规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履职质效,始终保持独立性、公正
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公司治理优化,
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报告二: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权管理办
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
法(试行)》(以下简称《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章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大股东及主要
股东行为,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现场沟通、邮件、电话等多种方
式与相关股东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有序完成了2025年度大股东及主
要股东履职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认定情况
  根据《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第三条对大股东的认定标准,截
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大股东4户,其中:
  (一)持有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因签署一致人行动协议,合并计算持有公司10%以上股
权的股东
  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
  根据《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对主要股东的认定标准,截至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
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BNP Paribas Lease Group。
   二、基本情况
   (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
   江苏交控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16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南京。截至2025年末,江苏交控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7,265,573股,占总股本21.53%,其与一致行
动人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占比39.23%。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100.0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
为南京,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包括法
国巴黎银行、江苏交控、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截 至 2025 年 末 , 南 京 银 行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三)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大桥”)
   扬子大桥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21.3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
南京,主要股东包括江苏交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民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扬子大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9,454,754股,占总股
本9.83%,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交控、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占比39.23%。
   (四)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
锡澄”)
  广靖锡澄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29.8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
为南京,主要股东包括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公
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末,广靖锡澄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456,031,475股,占总股本7.87%,其与一致行动人江苏交控、
扬子大桥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72,751,802股,占比39.23%。
  (五)BNP Paribas Lease Group(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法巴租赁”)
  法巴租赁成立于1963年,是经法国中央银行法国审慎监管局批
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接受法国审慎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注册资本
持有公司股份183,245,175股,占比3.16%。
  三、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情况
  (一)资质情况和财务状况
  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在首次
入股公司时均已按要求履行向监管部门审批或报告手续,并得到了
有权机关核准,入股资金均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非委托资金、
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权以及其他对公
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列
入股东黑名单的情形。上述5家股东均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
录,公司治理情况良好,股权结构以及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清晰,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私
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与上述5家股东核实以及公开数据核查,江苏交控、南京银行、
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经营管
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二)所持股权情况
  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每季度
向公司报送关联方信息,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
终受益人,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股权关
系真实、透明,不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
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以所持公司股权为其自身或关联
方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公司
股权、违规关联持股以及变相转让股权等情况。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核实了上述5家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关联交易信息,跟踪掌握了其变动情况,
形成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审批程序合规,定价合理、
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赁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职尽责,合法、
有效参与公司治理,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干预董事会决策或公司经
营管理的情形,支持公司建立独立健全、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鼓励公司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上述5家股东通过委派董
监事、专项调研、参与股东会等方式,指导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水平,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支持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
融风险。
  上述5家股东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
政策,严格自我约束,践行诚信原则,善意行使大股东权利,未利
用大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公
司做好声誉风险管理,引导社会正向舆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规划以及风险状况,支持公司编制实施中长
期资本规划,多渠道、可持续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
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风险状况、
资本规划以及市场环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平衡好现金分红和资本
补充的关系。上述5家股东均能履行出资人义务,按照相关要求对声
明类、合规类、尽责类三类事项出具并履行书面承诺。
  (五)落实《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
  江苏交控、南京银行、扬子大桥、广靖锡澄、法巴租赁能够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合法、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及时、准确地向公
司提供财务信息、股权结构、控股股东等信息,不存在可能对公司
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上述5家股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相关
工作,不存在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纳
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形。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各大股东及主要股东均能够认真履行
《股权管理办法》《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
各项责任义务,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协
议条款的要求,合规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较
好地发挥了管理决策和经营支持的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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