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悟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01 0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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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蒋悟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保持身份与履职
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蒋悟真:男,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湖南大学
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院长、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
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出现。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
期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参与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出席了审计委员
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或
变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
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
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
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
分沟通和讨论,提高审计质量;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
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努力工作,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听取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状况、
内部制度的建设与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同时,
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问询,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
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真实、准确、完
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法律规章,不断强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与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其中关联董
事刘荣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签订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生产线租赁暨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的要求。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已经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
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深入学习,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
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本页无下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独立董事:蒋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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