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光股份
股票代码:301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 627 号长海创业基地 3 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
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恒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恒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
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投资 指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导致权益比例被动变化和减持股份使得
其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发生变动的行为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通讯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3楼
成立时间 2009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杨焯林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689548155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对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的
投资、资本经营、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
经营范围 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期限 2009年6月30日至2059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 0731-85952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结构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恒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
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公司部分 2024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
本减少,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
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30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来 12 个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
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1,039,900 9.9999 5,509,800 5.0000
其中:无限售
湘江投资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注: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的总股本
票后的总股本 110,196,400 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前次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
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1,039,900 股,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9.9999%。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即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万股。
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由 110,400,000 股降至
例由 8.9719%增加至 8.9885%,变动比例为增加 0.0166%。
(二)主动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交易
集中竞价
交易
集中竞价
湘江投资 交易
集中竞价
交易
集中竞价
交易
合计 5,530,100 5.0165
注: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减少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等变动后,目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总
数为 5,50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累计变动比例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
称 公司 所在地 门 01 号
股票简称 恒光股份 股票代码 301118
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
信 息 披 露
信 息 披 露 义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
义 务 人 注 627 号长 海创业基 地 3
务人名称 公司 册地
楼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份数量变化 动人 有 □ 无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 赠 与 □
(可多选)
其他 ?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持股数量:11,039,900 股
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比例:9.9999%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变动数量:5,530,1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变动比例:4.9999%
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数量:5,509,80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5.0000%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因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证券交易所集中
份变动的时间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 □ 否
来 12 个 月 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