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6-022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6/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6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9.5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9,080,00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2372%
实际回购金额 200,044,010.8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0.02元/股~26.06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
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39.52 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和 2025 年 6 月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最低价格 20.02 元/股,回购均价 22.0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00,044,010.81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2025 年
清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晓辉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获得公司 300,000 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卫明先生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将其持有的 74,050 张“广大
转债”进行转股,其持股数量相应增加 356,00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及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股东解散暨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
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账 10,128,037 4.48 19,208,037 6.85
户
股份总数 225,897,750 100.00 280,489,356 100.00
注:1、本次回购前股份总数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股份总数变动系公司在第
二期股份回购期间存在可转债转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9,080,000 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披露日
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
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