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02,89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638 号)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19,475
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371,790,525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413,11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1,217,89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92,110 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大智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实施、上市后行权的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限售股,限售期为自行权日(2023 年 5 月 10 日)
起三年,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93 名,限售股数量合计为 1,302,894 股,占当前公
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3128%。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5 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13,110,000 股。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结果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24,730 股,本次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由 413,110,000 股变更为 414,334,73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结果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02,894 股,本次行权后,公
司总股本由 414,334,730 股变更为 415,637,624 股。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结果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8,531 股,本次行权后,公
司总股本由 415,637,624 股变更为 416,516,155 股。
除此之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激励对象需遵守《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关于禁售期的规定: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定执行。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
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适用于公司的证
券监管规则对股票期权激励所获股票的禁售期另有明确要求的,激励对象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遵守该等要求。
后,通过本方案行权认购的股票,自各自行权之日起 3 年内不减持;在前述期限届
满后,通过本方案行权认购的全部股票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减持规定执行。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302,894 股,锁定期为自行权之日起三
年;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1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
已获授予的股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占已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量 通数量 获授予股票
(份) (股) 期权数量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员
首席运营官、核心技
术人员
高级副总裁、核心技
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 86 人 3,304,100 1,022,394 30.94%
合计 4,145,600 1,302,894 31.43%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302,894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