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独立董事张英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
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异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
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2 月 5 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3,7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202.1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汉坤(深圳)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
意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0.35 元/股调整为 30.22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
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
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3,505 名调整为 3,220 名,第一期解锁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33,702,600 份调整为 31,288,960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
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3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3,216
名 激励 对象在 第一个行权 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 权,预计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 量为
权价格为 30.22 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
部分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2019 年、2021 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及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
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0.22 元/股调整为 29.92 元/股。上述事项已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的法律意见书》。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
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3,220 名调整为 3,080 名,第二期解锁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31,710,140 份调整为 30,117,800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
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4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3,076
名 激励 对象在 第二个行权 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 权,预计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 量为
权价格为 29.92 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
部分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整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92 元/股调整为 29.72 元/股。
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
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因激励对
象在可行权期内未完全行权等原因,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
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 3,080 名调整
为 2,944 名,第三期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0,452,000 份调整为 29,257,520 份,授予
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72 元/股调整为 29.56 元/股。同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已实现
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5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满足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条件的 2,94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29,257,520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29.56 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
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136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9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达标,不具备当期全部、
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上述 155 名离职、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409,84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080 名调整为 2,944 名,第三个
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30,452,000 份调整为 29,257,520 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
序,同意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409,840 份股
票期权,注销后,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3,080 名调整为 2,944 名,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30,452,000 份调整为 29,257,520 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数量调整及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及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